《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10篇

发布时间:2014-01-30   来源:励志名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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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10篇

  《博尔赫斯小说集》是一本由[阿根廷] 博尔赫斯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373,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一):博尔赫斯的偶然世界

  博尔赫斯创造了一个奇诡的、充满梦幻色彩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偶然”有时会充当主角,命运变得难以逆料,不可捉摸;精神与现实彼此交织,又互相颠覆,亦真亦幻,展现出一种残酷而荒谬的世态人生图景。在这个世界里,没有什么游戏规则可言,也不存在按常规出牌的道理,人仿佛突然掉进了一个孤立无助的陷阱里。正如悲观主义大师叔本华所说:“人间原是偶然和迷惑的世界;愚蠢和残酷恣意地挥动鞭子,支配着世界上大大小小的事情”。这似乎成了人的一种宿命。于是人面临着各种尴尬的境遇和无奈的选择。我选三个故事,让我们来看看博尔赫斯是怎样来表现人的这些境遇和选择的。

  一个自由思想者的《马可福音》

  博尔赫斯在这篇以《圣经•新约•马可福音》为题的小说中,对“福音”进行了一次颠覆。

  一切都因为那部《马可福音》。

  埃斯比诺萨是一位自由思想者;或者说他是一位玩世不恭的青年似乎也不为过。因为他对世上的事情一贯就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一次他去表哥的庄园度假,几天后,表哥外出办事,他留下来。后来因连降暴雨河水泛滥,庄园被洪水所困,于是这才把他与那里的总管古特雷一家联系在了一起。生活中不乏这种偶然的事件,因此才会不断演绎出许多关于命运的故事。不过在这里叙述者讲述的可不是埃斯比诺萨和古特雷一家与洪水搏斗的故事,而是由《马可福音》引发的一起荒谬的事件。

  开始埃斯比诺萨觉得,古特雷一家很难沟通,“他们几乎不开口”。他们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他们的血液里仍残留着一些冥顽不化的东西。可是埃斯比诺萨并不知道,其实这种潜伏在人的血液里的东西才是最可怕的。因为无聊,埃斯比诺萨找到一本《圣经》,把其中的《马可福音》念给他们听,没想到他们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于是他觉得原来“他们的血液里就有宗教信仰。”也许正是人血液里的一些东西决定了“从古至今人们老是在重演两件事:一条迷航的船在内海里寻找向往的岛屿,一个神在各各他给钉上十字架。”人的一生总是在不断地寻找,而结果又寻找到了什么呢?一条迷航的船,人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古特雷一家也在寻找;埃斯比诺萨“在房间里和走廊转悠时,古特雷一家仿佛迷途的羔羊似的老是跟着他。他朗读《圣经》时,注意到他们把他掉在桌上的食物碎屑小心翼翼地收集起来。”这简直就像是耶稣虔诚的门徒。然而,谁也没想到,古特雷一家正在悄悄地酝酿着一个荒谬的“造神”计划,而且一切正在暗中付诸实施。没有比潜伏在血液里的东西更冥顽不化了。对于古特雷一家来说,正是由于《马可福音》点燃了他们血液里的那些冥顽不化的东西。埃斯比诺萨却被蒙在鼓里,浑然不觉,直至终了。

  古特雷他们一家“三个人跟在他背后。他们在石砌地跪下,请求他祝福。接着,他们咒骂他,朝他吐唾沫,推推搡搡把他弄到后屋……埃斯比诺萨明白门外等待着他的是什么。他们把门打开时,他看到了天空。一只鸟叫了。他想:那是朱顶雀。工具棚不见了,他们拆下大梁钉了一个十字架。”

  谁能想到,埃斯比诺这样一位本来不受宗教思想束缚的自由思想者,到头来竟然被一种冥顽不化的东西逼到死角;而且命运居然让他如此尴尬,而无可选择。《马可福音》没有给他带来福音(他也没有指望得到福音),反而让他成为古特雷一家造神的牺牲品。这正如拜伦在诗里写道的:“我们的生存是虚伪的╱残酷的宿命,注定万事不得调和╱……”他继续写道:“放眼到处是苦恼——疾病、死亡、束缚╱更有眼睛看不到的苦恼╱它们经常以新的忧愁填满那无可解救的心灵。”

  无可奈何的“尼尔森兄弟”

  在《第三者》这篇小说里,故事叙述者声称“我认为这个故事是旧时代城郊平民性格的一个悲剧的缩影。”但睿智的博尔赫斯显然不是仅此而已。

  在介绍尼尔森兄弟时,博氏似乎别有用心地首先提到他们家里的那本破旧的《圣经》,兄弟俩家徒四壁,这是他们家族绝无仅有的一本书。这连他们教区的神甫也觉得诧异。然而这仿佛暗示着这对兄弟在艰难困窘的生活中,仍然有一种潜在的精神依托。因此,他们同甘共苦,相依为命。在当地人的眼里兄弟俩简直就是一个人,“你得罪其中一个就会招来两个仇敌。”

  然而,当老大克里斯蒂安把胡丽安娜带回家同居时,从此,这个女人便使兄弟俩陷入尴尬的境地;成了他们感情的潜在危机。对此,两人都清楚,只是心照不宣。为了维系兄弟情感,避免危机爆发,兄弟阋墙,两人都为此作出了努力。随之,老二爱德华多也从外面带回一个姑娘,可是他并不喜欢“没过几天,又把她轰了出去。”显然,他也喜欢上了老大的那个女人胡丽安娜,于是他陷入到深深地痛苦之中。这样,老大只好作出“姿态”决定让胡丽安娜为他们兄弟俩共有。这种无可奈何的肮脏的苟合(尽管他们也感到丢人),似乎缓解了兄弟俩之间的感情危机。其实不然,因为爱情是人的天性中最自私的东西,是无法调和的;一切精神和理性的东西,在她面前只能显得苍白无力。兄弟俩就这样,似乎过了几个星期相安无事的日子。可是随后“两人存心找茬儿,老是闹些矛盾,表面上仿佛是争论卖皮革,实际谈的是另一回事。争吵时,克里斯蒂安嗓门总是很高,爱德华多则一声不吭。他们互相隐瞒,只是不自知而已。”同时,由于胡丽安娜对老二产生了无法掩饰的好感,这就使得兄弟俩的感情危机一触即发。然而,这时理智忽然占了上风。于是两人商量,决定快刀斩乱麻,卖掉胡丽安娜,重新恢复他们以前那种男子汉的生活。他们自以为这样就可以解除痛苦和烦恼;维系兄弟间的情感。其实这只能是自欺欺人罢了。而现实的情况却是:他们仍然经不住诱惑,各自又暗中去卖掉胡丽安娜的那个妓院,找那个他们共同喜欢的女人。终于有一天,兄弟俩在妓院邂逅了。面对尴尬和无奈,两人只好再把胡丽安娜从妓院赎回来。于是他们又回到以前的状况。由于这次兄弟俩的互相的欺骗,使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到了崩溃的边缘,“该隐的幽灵在游荡”。也许两人谁都不愿意作出像该隐那样的事来。然而又别无选择,最终只能让胡丽安娜这个不幸的女人作为他们兄弟感情的牺牲品。老大亲手杀死胡丽安娜,并与老二一起将她埋掉。难道事情就这样了彻底结了吗?没有:“兄弟俩几乎失声痛哭,紧紧拥抱。如今又有一条纽带把他们捆绑在一起:惨遭杀害的女人和把她从记忆中抹去的义务。”

  面对现实,尼尔森兄弟虽然作过多次选择,但最终都没有选择互相残杀。这一点看起来他们似乎要比那位埃斯比诺萨幸运,因为埃斯比诺萨毕竟没有选择。但他们仍然以另一种悲剧的形式收场:“兄弟俩几乎痛哭失声,紧紧拥抱。如今又有一条纽带把他们捆绑在一起:惨遭杀害的女人和把她从记忆中抹去的义务”。而这种悲剧性似乎比那种兄弟反目,拔刀相向,表现得更加深刻,更加耐人寻味。

  爱情原本就是自私的,这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也是人的一种无奈。它是潜伏在人的血液里的一个冥顽不化的家伙。正是这家伙把尼尔森兄弟逼到死角,而不自知。也正是这家伙,让人类爱情的悲剧一幕又一幕;一代又一代地不断上演下去。

  永远的《南方》

  《南方》说到底还是一个人面对现实的选择的故事。这一次作者让他的主人公达尔曼先后经历了两次生与死的选择,而他的第二次选择,却使他在精神层面上得到了一次升华。人虽然不能像猫那样生活在永恒当中,但人可以在生活中领略瞬间的永恒。这是猫做不到的。博尔赫斯为他笔下那个被命运逼至死角达尔曼做出了一种崇高的诗意的选择。

  因为一次偶然的事故,使达尔曼住进了医院。在饱受肉体和精神的痛苦折磨中,他觉得生不如死,这时候,死是他一心向往的。当时如果能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我想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然而,事实上他只能对死做一次被动的选择。

  结果达尔曼终于奇迹般地康复了。他从死神那里又逃回到现实生活中。

  现实是残酷的、荒谬的、不可理喻的。

  命运既然让达尔曼作了一次“生不如死”的选择,似乎冥冥之中还要让他再做一次“死不如生”的选择。这是在一种精神的支撑下,对死的一种主动选择;这是一种“生”的极致。达尔曼正是为了这种“生”宁可选择死。

  一个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柜台蹲在地上,像件东西似的一动不动。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黧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

  这就是达尔曼在南方的一个杂货铺里见到的那个老人的形象。很显然,老人身上集中体现了一种“南方精神”,或者是一种南方精神的象征。这正如达尔曼喜欢的那本不朽的《一千零一夜》一样,为了这本书他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从疗养院里出来“他带上这本书出门就表明不幸已经勾销,是对被挫败的邪恶力量一次暗自得意的挑战。”可见达尔曼是一个非常重视精神生活的人。当杂货铺里的醉汉找达尔曼寻衅时,起初他并不想理睬,他于是“打开《一千零一夜》,似乎要掩盖现实。”这是一种主动回避,也是一种选择,是可以理解的,然而,现实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那个长相粗鲁的醉汉走到达尔曼跟前,一边骂声不绝,一边掏出匕首。可是达尔曼没有武器。命运再次将他逼到死角。这时,蹲在角落里的那个老人,朝他仍去一把亮晃晃的匕首。达尔曼再次从他身上看到了南方精神“仿佛南方的风气决定达尔曼应当接受挑战”。当达尔曼从地上捡起匕首时,他立刻意识到这是怎样的一次挑战,对不惯于玩刀子的他来说,接受这样的挑战意味着他将死于拼杀,死于械斗,显然,这是他对死亡的一次主动选择。也是最后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杀身成仁的一种选择。正是因为“南方的精神”促使他去领略那超出时间之外的——瞬间的永恒。

  《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二):期望和迷失是秘密的祈祷或者咒语

  起先是《小径分叉的花园》和《阿莱夫》让我迷上了博尔赫斯,他的小说倒像构思精巧的散文,时而诗意,时而虚幻,又会有一些我熟悉的东方色彩。

  他记叙的航行是在房间里的卧游,像《阿莱夫》在一个小地下室里的包罗万象,涵盖了中国人的道、佛教的如来、基督教三位一体的上帝、穆斯林的真主、宇宙起源的奇点……不同语言不同文明中相同的那个本体。

  有时他的小说没有时间、没有地点、没有人物描写、甚至没有完整故事,好像他不关心人、生活、社会还有与其相关背景的历史,喜欢用哲学问题把我们引向他的隐喻。因而他笔下的世界与我们之间,仿佛隔着他常引用的镜子。我们生活在镜子所映射的现实里,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而镜子里那个神秘的世界却,存在于当前,存在于瞬间的永恒之中。

  《小径分叉的花园》里艾伯特说,

  “在什么情况下一部书才能成为无限?我认为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循环不已,周而复始。书的最后一页要和第一页雷同,才有可能没完没了地连续下去。

  我还想起一千零一夜正中间那一夜,山德鲁佐王后(由于抄写员神秘的疏忽)开始一字不差地叙说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这一来有可能又回到她讲述的那一夜,从而变得无休无止。”

  大概博尔赫斯很喜爱《一千零一夜》,因他一样喜欢创造“无休无止”,卡尔维诺说他是语言简练的典范,因他以精湛的短篇就可以将一个故事投掷到“无限循环”的时间轨道里。

  我的喜爱,大概是会看见这个无限循环里的迷失。

  像《镜子与面具》里的诗人,没有大声念出一行诗的勇气;

  像《德意志安魂曲》里建了一座迷宫结果自己困死在里面的巫师;

  像《环形废墟》里梦见自己在环形阶梯剧场中的造梦的异乡人;

  ……

  然后到故事的结局,隐约感到一种奇异的期望,仿佛这种期望和迷失是秘密的祈祷或者咒语。

  《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三):“我最初创作《奥德赛》,已经过了一千一百年”

  一下是今晚的读书笔记,那种震撼力度无法言说,观者自清。

  《马可福音》

  从古至今人们总是在重演两件事:一条迷航的船在内海里寻找向往的岛屿,一个神在各各地(骷髅地,耶路撒冷西北,《圣经新约》中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的地点)给钉上十字架。

  环形废墟

  引导他到这里来的目的虽然异乎寻常,但并非不能实现。他要梦见一个人:要毫发不爽地梦见那个人,使之成为现实。倾圮荒废的庙宇符合他的要求,因为那是有形世界的最小部分。

  那些梦境起初是一片混乱;不久后,有点辩证的味道了。外乡人梦见自己在一个环形阶梯剧场中央,他给他们讲授解剖学、宇宙结构学、魔法。他在寻找值得参与宇宙的灵魂。

  一天,仿佛从粘糊糊的沙漠里醒来,发现朦胧的暮色突然和晨曦没有什么区别,他明白自己不在做梦。难以忍受的清醒把他搞的走投无路。一些稍纵即逝的、支离破碎的印象,气的老泪纵横。

  即使识破了高低层次的所有谜团,要把纷繁无序的梦境材料塑造成型,仍是一个人所能从事的最艰巨的工作。一个月,恢复犹豫儋妄而浪费的体力。下午河里沐浴净身,膜拜星宿神衹,用标准发音念出一个强有力的名字,然后入睡,几乎马上梦见了一颗跳动的心脏。

  活跃、热烈、隐蔽的心脏,拳头大小,石榴红色。

  一怒之下,几乎毁了整个工程,随即后悔,求遍了地上和河里的神灵,匍匐在也许是虎也许是马的塑像脚下,祈求毫无把握的帮助。黄昏,梦见了塑像,梦见他突然有了生气,在颤动:不是虎和马的、难以形容的杂种,而兼有那两种动物的性质,同时又是一头公牛、一朵玫瑰、一场暴风雨。多重性的神衹告诉他,它在尘世的名字是“火”,曾在环形庙宇解咒人们的供奉和膜拜,它使它梦见的幻影奇妙地有了生气,以致所有生物,除了他们俩,都认为它有血有肉。它命令他一旦教了那人种种仪式之后,就把他派往河下游有金字塔遗迹的倾圮的庙宇,让人顶礼膜拜。在那做梦的人的梦中,被梦见的人醒了。

  魔法师执行了命令。花了两年向那少年披露宇宙的奥秘和拜火的仪式。延长做梦时间,闭上眼就想:我创造的儿子在等我,如果我不去,他就活不成。

  派少年去插一面旗子,吻了少年,派他去另一座荒废的庙宇中。此前为了永远不让他知道他是个幻影,而让他以为自己是和别人一模一样的人,他让少年忘掉这些年的学习。

  他的胜利和宁静充满了腻烦。那个不在眼前的儿子从他逐渐衰退的灵魂汲取营养。一直处于某种狂喜之中。牵肠挂肚儿子的前途。

  南方的天空城了豹子牙床的粉红色,然后烟雾在夜间侵蚀金属,最后禽兽惊恐地四处奔逃。几百年前发生过的事情重演了。火神庙宇的废墟在此遭到火焚。在一个飞鸟绝迹的黎明,魔法师看到大火朝断垣残壁中央卷去。刹那间,他想逃进水里躲避,随即想到死亡时替他解除辛劳的。他朝火焰走去。火焰没有吞噬他的皮肉,而是不烫不灼地抚慰他,淹没了他。他宽慰地、惭愧地、害怕地知道他自己也是一个幻影,另一个人梦中的幻影。

  沙之书

  你的沙制的绳索……(靠不住的东西)——乔治·赫伯特(英国玄学派)

  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

  「灵魂的真实模样,然而有谁受得了灵魂的直接展露呢?成天面对要消解自己固有的人生意义的图像,会发疯。人处在不可解的矛盾之中,唯一武器是自欺。沙一样无始无终,以其失控的无限性排斥任何人为的确证的努力,使人在无限性中感到眩晕。丰富、不可重复,否定性同人的已有的现实形成尖锐对立,咄咄逼人,让人堕入无依无傍的虚空之中。人只要还能做梦,心中的沙之书就会不断生长充满生气,无穷的烦恼维系的是精神的生存。沙一样的奇书时人类永远做不完的梦」

  永生

  所罗门说:普天之下并无新事。柏拉图阐述一切知识均为回忆;所罗门也有一句名言:一切新生事物只是忘却。

  寻找的是一条河,使人们超脱死亡的秘密的河。只要向西走到世界尽头,就能找到那条河流。岸边是永生者的城市,有许多棱堡、阶梯剧场和寺庙。

  这样,我从错综复杂、昏昏沉沉的地下迷宫领域升到了光辉灿烂的永生者的城市。建造宫殿的神已经死了。建造宫殿的神准是疯子。这个城市太可怕了,它的存在和保持毁污染过去喝未来,危害别的星球。只要他存在一天,世界上谁都不会勇敢幸福。一堆杂七杂八自居,一只老虎或者一头公牛的躯体,牙齿、器官和脑袋可怕地麇集在一起,互相联系又相互排斥,也许是那座城市相似的形象。

  那个跟着我的穴居人,伏在沙地上,仿佛一具倒塌的狮身人面像。想起埃塞俄比亚人认为猴子为了不让人们强迫他们做工,故意不说话。

  我光着身子去迎雨,黄色的云下,穴居人和我一样高兴,欣喜若狂地迎着倾盆大雨。他们像是走火入魔的哥利本僧侣。“阿尔戈,尤利西斯的狗。扔在粪堆里的狗。”我问他对《奥德赛》还有何了解,他说”很少。比最差的游唱歌手还少。我最初创作《奥德赛》,已经过了一千一百年。“

  接近尾声时,记忆中的形象全部消失;只剩下了语句。毫不奇怪,漫长的时间内混淆了我一度听到的话和象征那个陪伴了我许多个世纪的人的命运的话。我曾是荷马;不久之后,我将像尤利西斯一样,谁也不是;不久之后,我将是众生;因为我将死去。

  《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四):博闻强记且令人惊叹的博尔赫斯

  在这部书里,各种小说收自博尔赫斯不同的小说集,所以小说的内容题材风格也都各有区别。有的就是以一个仿佛来自异世界异年代异文化的人写出来的小说,有的呢,则是发生在19世纪,不知道是博尔赫斯记录改变的真实故事还是他编出来的真实故事。博尔赫斯充满幻想想象力,海一样的知识面和哲学家般对世界的理解令人动容。许多故事可以看到各种不同作家的影子。起初看时还不觉得有什么,等到看到小径分岔的花园忽然觉得很熟悉,也很佩服博尔赫斯能在各种不同时代不同文化间游走,写到中国人的文化历史和事故的时候就仿佛真有其事一样。博闻强记的富内斯这一章简直和刚看过的和爱因斯坦漫步不谋而合.秘密的奇迹这一篇出现的对奇迹的描写让人仿佛置身于黑客帝国里的场景一样。到了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博尔赫斯再一次显示出他的博学多才,在他的所有文章里都是各种各样的引经据典,所引用的人都是孤陋寡闻的我所没有听过的人。读结局的时候都到了一点王家卫的武侠电影或者是古龙小说的味道,只不过稍微短了一点。永生那一章我真分不清是真的古罗马军官所写还是博尔赫斯所写,这一章写得如同美剧forever中的不死法医一样。阿斯特里昂的家写的真是怪诞却又像是真的。另一次死亡则像是聊斋的故事,博尔赫斯真的是越看越惊叹。到后面还有聊斋甚或是中国古代传奇小说的气概。

  《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五):他从不感到幸福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博尔赫斯的作品引入中国以后,镜子、沙漏、回廊、图书馆以及分岔的小径,都成为了文学沙龙中的常用语。而他那帧著名的晚年照片也与我们理解的博尔赫斯,十分吻合:洁净得近于挑剔的西服、领带,一丝不乱抿向脑后的白发,两手柱着一根从唐人街买来的中国拐杖,双目失明,而表情既茫然又安祥。这给人的感觉是他的确生活在时间之外(抑或永恒的时间之内?),面容如石头一样结实,又丝绸般富有光泽,却惟独不像是血肉之身。给这样一个老人联系在一起的,只可能是:形而上的轻烟薄雾和循环不已的时间之谜。

  然而,他于1966年写出的小说《第三者》,却好像是一个例外。它也许是最不博尔赫斯化的一个作品,却深得博尔赫斯自己的珍视,当然,它也因此而部分地瓦解了博尔赫斯超凡出尘、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故事发生在乡间,语调依然是博尔赫斯终生恪守的那种克制,主人公是他早年醉心的好汉,即强盗、流氓、恶棍、痞子,在那些小说中,他们为义气、血性、尊严而一拼生死,但《第三者》里,他们要对付的却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这是相依为命的两兄弟,生活得简单、朴素,一起干活、打架、逛窑子。有一天,老大带回一个女人同居,老二也喜欢上了她,为了消除兄弟不和的潜在危机,老大允许老二一同分享。然而,日子长了,两兄弟开始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常常吵闹,真实的原因其实是多了这个女人。他们再也不能欺骗自己,于是经过简单的商议,兄弟俩把女人卖给了妓院。然而,对这女人默默的怀念却弄得他们不得安宁。老大悄悄骑马跑去妓院会她,却发现老二的马已经栓在门外的木桩上了。他们悲哀地发现,这样长此下去,会把他们的马累垮的,不如把她留在身边吧。于是,又把女人赎回了家。一切又回到了从前,麻烦和危机卷土重来,这大概是《第三者》中唯一具有博尔赫斯循环意味的情节。最后的解决之道是,三个人中必须有一个人去死。在凄凉的针茅地边,老大平静地告诉老二,“兄弟,我今天把她杀了。她再也不会跟我们添麻烦了。”两个人痛哭并且拥抱,和好如初。这个故事就完了。如果不署作者的名字,我不太相信它出自博尔赫斯之手,野蛮,残忍,却没有智慧。

  读《第三者》的时候,我联想到《水浒传》里的武松、石秀的杀嫂,都是关于兄弟俩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也都杀得透着忒毒的狠劲:武松是剜开潘金莲的胸脯,抠出五肝六脏来,再一刀割了她的头;而石秀是把刀递给了扬雄,先割了潘巧云的舌头,再一刀捅进心窝直割到小肚下,最后把她分为七大块。但毒归毒,却讲究怨有头、债有主,潘金莲是杀武松的哥哥在先,而潘巧云呢,是偷汉,还要挑拨石秀和扬雄的情分。而在《第三者》中,那个女人完全是作为一个被使用的工具而存在的,她没有自主的言语、思想、行动,而她被杀的理由仅仅就是她作为第三者的存在。只有一句话,泄漏出这个女人即便是工具,也还有一点作为女人的私心:“胡利安娜百依百顺地伺候兄弟两人,但无法掩饰她对老二更有好感。”对于写得慢而精细的博尔赫斯来说,这句话是深思熟虑的。

  今天,读过《水浒传》的许多读者,尤其是女权或平权主义人士,都咬定施耐庵变态,恨女人,在女人那儿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他的书中没有男欢女爱,三个女英雄都没女人味,写得呼之欲出的,如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偏偏都是下流货。这种说法是很有意思的,倘若它有合理性,那么博尔赫斯又如何呢,他的小说既不讲爱,也基本没性,而那个被兄弟俩杀死的女人,百依百顺,逆来顺受,真是死得活天冤枉。那是不是说,博尔赫斯和施耐庵其实是同病相怜,病出一辙,只是一个比一个走得更远、更狠、更极端?

  二

  虽然是一个形而上的小说家,博尔赫斯和女人的关系,却比一般人想像的要密切得多,近于生于深宫之内,长于妇人之手。英国血统的祖母教会了他英语,这使他的阅读英语先于西班牙语;漂亮而坚毅的母亲活到99岁,陪伴了他77年;童年时代和妹妹游戏,也是妹妹充当女王,而他扮演王子。也就是说,他在家里的角色,一直都是孙子和儿子,是需要被女人哺育和辅导的男孩。在这一点上,他和海明威是反向而动的两个典型:来自女性的亲密之爱,把博尔赫斯永远留在了家里;而海明威则因和母亲的不和,远走高飞,在全世界追逐女人。当然,博尔赫斯也考虑过婚姻,似乎也爱上过女人,但最后都失败了。

  博尔赫斯失败的原因,很可能来自他内心的恐惧。作为一个体格孱弱、先天近视、耽溺于书本的少年,他对家中女人的臣服,会让他感到温暖和安全。但在一个民风剽悍、探戈舞如火如荼的拉丁美洲,要让他去征服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并让她臣服于自己,这一定是使他想着都觉得发怵的。在博尔赫斯的童年,有两大发现决定了他的一生:一是书籍,一是镜子。书籍给他展现了一个有无穷奥秘并且可以无限延伸的世界,就他而言,宇宙也就是一座巴别图书馆。而镜子让他看到了另一个自己,这是十分可怕的,他厌恶自己遭受到复制。复制可能带来的是对本性的迷失,因为人无法控制镜中的另一个自己。自制、自控,是博尔赫斯作品中一以贯之的语感,也是他毕生恪守的信念,而镜子、迷药、醉酒、性冲动,则会导致信念的动摇或坍塌,总之,是一切麻烦的源头。年过七十之后,他回忆童年,还说自己一向都怕镜子,甚至怕有光泽的红木家具、玻璃和清澈的水面。镜子还让他联想到生殖和淫秽。这两个词在他那儿,常常是并置在一起的。当然,镜子所真正象征的,首先是婚床,婚床才意味着形而下的:性、婚姻、婚床、生殖。这才是他真正焦虑的。如果人的出生都能像雅典娜一样从父亲的头上蹦出来,或者,如中国的妖猴来自冥顽不化的石头,那就太好了。可惜,事实并不如此。于是,在虚构的故事中,他就把自己的愿望推向了极端,譬如《圆形废墟》,一个在躺在河边圆形废墟中的巫师,创造儿子的方式是做梦:“他要梦见一个人;要梦见他,包括全部的细节,而且要使他成为现实。”在经过无数的艰苦努力后,他在子虚乌有中以梦把儿子创造了出来,赋予他形体、思想和能力;再后来,他派遣儿子到下一个圆形废墟去(去做梦)。儿子走了,在对儿子的思念中,藏着深沉的忧虑,他怕儿子知道自己不是血肉之躯,而仅仅是幻影。不过,只有火焰才会揭开这一个秘密,因为幻影是不会被火烧着的。然而,有一天,闪电引发了森林大火,大火包围了巫师的圆形废墟,当巫师以为自己就要在死亡中结束一生的劳作时,火焰却没有给他带来炙热和烧灼:他终于明白,他自己也只是别人梦中的幻影。

  我晓得,这样解读《圆形废墟》会引来博尔赫斯拥趸者的不快,不过,他这座貌似废墟的宝山也的确是可以从任何路径进入的,即便是渗透了玄奥的哲学,也会留下手工打造的细节和个人情感的印记。何况,他本来就不该让人望而生畏;作为故事,他的小说都非常吸引人。我的一个学生在大四时去中学实习,就在初二的课堂上讲过这个《圆形废墟》,结果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最后一齐以诧异的“啊?”声作了结尾。当然,仅有诧异是不够的,在读遍了博尔赫斯的小说后,我们的确需要去探究,性,怎么会那么让他恐惧呢?如果说,来自祖母、母亲、妹妹的母性之爱,弱化了他男性的气质,那么父亲又在哪儿呢?

  三

  博尔赫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的,除了对阅读的热爱和先天的近视,似乎就很少相似之处了。他父亲作为一个律师,在俗世中是一个成功的男人,担得起养活一家老少的担子,而博尔赫斯成年之后还长期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下,直到1937年即他38岁的时候,才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在市立图书馆作一名卑微的职员。他父亲同时风流倜倘,在女人世界中总是居于主动,艳遇频频。一个流传的笑话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他找一个漂亮女人搭讪,当女人回头的时候才发现这正是他妻子。而博尔赫斯对女人保持着谨慎的距离,羞涩腼腆,笨手笨脚。他乐于与之交往的女性,往往漂亮、时髦、热衷社交而和他不会走向婚姻,也就是说,不会有婚床,不会有性。公平一点说,博尔赫斯也喜欢女人,也向往过婚姻,但他真正怀着惊慌和恐惧的,是性。说得更清楚一些,是对自己性能力的深刻怀疑和忧虑。而这一切,都是博尔赫斯的父亲亲手造成的。

  第一次大战前,他父亲为了治疗眼疾,举家旅居欧洲,在日内瓦度过了漫长的岁月。在博尔赫斯年满18岁的时候,父亲认为儿子应该找到一个女人体验性,以使自己成为男人。但以博尔赫斯的迂笨,这个女人其实还是父亲为他找到的,大概是一个妓女,也许还是他父亲的相好,时间、地点都安排妥当,父亲让他一定要去:是一个旅馆,一个房间,博尔赫斯哆嗦着敲开了门……一个小时后,他哆嗦着出来,一切全失败了。这次惨败造成的伤口,在博尔赫斯的内心将永远不会愈合。现在文学界基本一致地认为,博尔赫斯活了一辈子,但没有作过爱;至少,没有成功地作过爱。

  对自己性能力的怀疑和焦虑,也同样困扰过二十世纪其他杰出的作家。据海明威的回忆录记载,菲茨杰拉德在巴黎的时候,就曾向海明威作过痛苦地倾诉,而海明威为了缓解他的不安,不仅陪他去看医生,还去卢浮宫看裸体男人的雕塑,分析器官的大小与结构。这是典型的海明威式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菲茨杰拉德完全无用,他后来死于酗酒、绝望、灵感丧失。同样的焦虑在卡夫卡身上也表现得很突出,他的终生挚友马克思•勃乐德在《卡夫卡传》中也提到,在卡夫卡去世后,他听说卡夫卡曾有一个私生子,但这个孩子在卡夫卡尚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死掉了。对此,勃乐德伤感地写到:卡夫卡最怀疑的,莫过于自己生育的能力。如果他知道自己有一个孩子,并把孩子收养过来,孩子也许不一定会死,也许新觉醒的自信心能够拯救卡夫卡自己的生命,也许他今天就坐在我的身边,使我不必对着虚无命笔。然而,卡夫卡的确是在懵然无知中死了,两次订婚、两次逃婚,卒年仅有41岁。但在读过卡夫卡的《城堡》之后,我以为性之于这位忧郁的天才作家,依然是如城堡一样遥远而不得其门而入的。我怀疑勃乐德听说的私生子传闻并不可靠,之所以他把它补录在案,大概是聊作挚友孤独一生的某种慰藉吧。苏珊•桑塔格说过大意如此的话:《堂吉珂德》是一部伟大的关于嗜读症的小说,它的主人公和作者都沉溺于疯狂的阅读,阅读把他们变成了深刻、高贵的人,同时也把他们绑架了。沿着这条线索看下去,我发现文学史上被阅读绑架的作家,往往都是如博尔赫斯、卡夫卡这样的天才,体格虚弱、内敛深思,耽于冥想,而拙于行动,总怀着巨大的不安全感处在逃避的状态中,害怕来自任何一方的伤害,尤其是女人、性、一张婚床,正所谓“所有的障碍粉碎了我”。

  十几岁的时候,我读《金石录后序》,很为李清照、赵明诚夫妇间的读书佳话所感动。但多年后,我对这种佳话感到很怀疑,赵明诚作为一个典型的嗜物癖患者,他对文物倾注的热情,其实是远远超过了对血肉丰满的女人,他临死放不下的,只有他毕生搜寻的这些注定流失的古董。我进而觉得他的性能力是可疑的,他和李清照结婚28年,死时也才49岁,却没有留下一儿一女。如果把不能生育之责归于李清照,那么他还有偏房、丫鬟可以为他传宗接代,这在漫长的古代,不是希罕事。杜甫穷愁一生,是六十多岁还娶了个小妾的,何况贵为宰相公子、并作过知府爷的赵明诚。然而,他的确没有留下后人来。我把这一猜测,写在了我的中篇小说《如梦令》里,吟诵过“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女词人,对丈夫所抱有情感,与其说是深沉的爱,不如说是痛惜的怜。

  站在“所有的障碍粉碎了我”之反面的,自然就是“我粉碎了所有的障碍”,那是由面对女人大无畏的巴尔扎克、海明威、聂努达、马尔克斯等人结成的文学大家族,如果把它扩展出去,还可以把饱享声色之欲的毕加索、布莱希特等等艺术家也都包括了进来。然而,很多事情不是天生的,机会、偶然,或如博尔赫斯爱说的“这一个、那一个”,在改写着这些天才的人生,当然,也在改写着人类的文学史。马尔克斯的一段话披露了其中的秘密:“任何正常的男人在经历一次新的性行为时总是战战兢兢的……我们男人都是软弱胆怯的,只有依靠妇女的理解和帮助才能体面地向前挺进。”也就是说,妇女在这儿,是男人的导师。博尔赫斯很不幸,他大大咧咧的父亲替他找到的导师是个粗鲁的妓女,她把他给毁了:从18岁起,他守身如玉一辈子,献身于书籍和虚构,留下了一卷卷有着永恒之谜的文字,烛照着这个灰蒙蒙的世界。

  四

  1939年和1945年,博尔赫斯曾经追求或热恋过两个女人:艾德•兰赫和艾斯特拉•坎托。从他分别与她们留下的合影来看,她们都丰满、高挑,生气扑扑得甚至有些逼人;而博尔赫斯则显得相当紧张而且平庸,在那些年里,他身材臃肿,穿着拘谨,很像一个铁路工程师或者市政厅的科员,不会有谁会想到他已经是才华横溢的文豪。他和她们的关系,没有产生强烈的激情,当然,激情对博尔赫斯来说是可怕的,因为这就像镜子、迷药、性冲动一样,会让他迷失本性。但是,对于这两个健康而且正当盛年的拉丁女子来说,激情恰恰是不可缺少的。譬如艾斯特拉•坎托,她不满足于和博尔赫斯的恋情仅仅局限于散步,谈玄说梦。在一个夏夜的路边长凳上,在雾蒙蒙灯光映出他小说中常有的含混氛围中,他向艾斯特拉•坎托正式求了婚。然而,这个无限崇拜切•格瓦拉的女子这样回答他:要结婚,必须先睡觉。睡觉,把博尔赫斯的求婚之路堵死了,他被迫后撤,沮丧一度让他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是,如果他真的敢于自杀,那么他也就勇于尝试一次性放纵了,他不会这么做,因为他不是海明威。所以,他后撤,回到了书中,回到了母亲的翼下。

  60年代中期,他又爱上了一个比他小大约40岁的女子玛丽亚•埃斯特尔•巴斯克斯。巴斯克斯一度代替他的母亲陪伴他旅行。然而,他对巴斯克斯是不是爱他,并无所知,对巴斯克斯是不是已经芳心他许,也不过问。最后,当巴斯克斯和别人订婚的消息传来时,他立刻去作了拔牙手术,让肉体的痛楚来淹没内心的痛楚。但这还不够。半年之后,这个早年皈依过极端主义的伟大诗人兼小说家,又以排毒的方式,写出了粗蛮、残忍的《第三者》,让那个给两个男人的平静世界带来不安宁的女人,先成为人尽可夫的妓女,然后死于匕首。那两个男人,我们有理由认为就是博尔赫斯本人,如他的名文《博尔赫斯谈博尔赫斯》的标题所示,一个人其实是两个人,虽然他不喜欢镜子,但镜子的确存在着,这是无可奈何的奇迹。

  博尔赫斯只信赖一个女人,那就是他的母亲。她美丽、坚强而且长寿,一直活过了99 岁。在父亲早逝之后,博尔赫斯就一直生活在母亲的庇护下。她是他的母亲、秘书、经纪人、向导,陪伴他到各地旅行、签合同、演讲等等。博尔赫斯和母亲曾在自家的阳台上和飞机场合影,母亲满头银发依然仪表高贵,而博尔赫斯自己也是一个60多岁的老人了,却带着轻松的微笑,像一个惬意、满足的孩子。然而,这只是一种母亲和儿子相依为命的关系。1975年博尔赫斯的母亲世。悲伤之余的博尔赫斯在一首诗中这样写到:

  我犯下了人们所能犯的

  最深重的罪孽:

  我从不感到幸福

  玛丽亚•儿玉后来填补了因博母去世而留下的空白。1958年,12岁的少女玛丽亚•儿玉第一次见到博尔赫斯,面对这个“像金字塔般古老”的男人,她感到他平易近人,但自己仍羞涩得说不出话来。而博尔赫斯由于失明而只能想象她的形象。他没有正面说出过他对玛丽亚的想象,但我们可以揣测,玛丽亚和他的母亲是重叠在一起。他和她曾留下这样一张照片:博尔赫斯柱着拐杖,挽着玛丽亚的手在塞纳河畔散步。博尔赫斯已是风烛残年,但是他的神情,就如同他正依靠着自己的母亲。而玛丽亚虽然比博尔赫斯要小40多岁,但她的眼里确有着母性的仁慈和怜悯。博尔赫斯写过一首名为《月亮》的诗献给玛丽亚•儿玉:

  金黄的月亮多么凄清。

  夜晚的月亮已不是亚当初次

  见到的模样。人们多少世纪的失眠

  使她唏嘘幽咽、泪流满面。

  看看她吧。她就是你的圆镜。

  是的,月亮、圆镜、东方人柔和的轮廓,一切都只能凭借想像来完成了。1986年6月14日的日内瓦,博尔赫斯在玛丽亚•儿玉的温柔注视下,死去了。此前八周,他和她结为夫妇,以便把全部文学遗产交由她合法继承。

  博尔赫斯度过了他漫长的一生,他从不感到幸福,但他的确也去过天堂。在八十之年谈到天堂、地狱的时候,他说,那不是某个地方,而是某种状态。天堂是什么状态呢,伍尔芙说过,“天堂就是持续不断、毫无倦意的阅读。”果真如此,天堂就距博尔赫斯从不遥远。而通过对博尔赫斯不倦地阅读,天堂也在向我们徐徐展开。至于幸福,那是另外一回事情。

  2005-3-14,成都狮子山桂苑

  本文写作中,曾引用或参考以下著作:《博尔赫斯•书镜中人》,詹姆斯•伍德尔著,王纯译;博尔赫斯小说诗文选《巴比伦彩票》,王永年译;《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王央乐译;《博尔赫斯八十忆旧》,西川译。等等。特此致谢。

  《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六):从约拿单、该隐、长脚鹰浅析《第三者》

  全文除开头谈到克里斯蒂安于一八九几年寿终正寝外再无任何涉及年岁的提及。不太可能指的应该是这个故事由老二亲口说出,而不是指老大的寿终正寝。之所以强调寿终正寝,在这里为了排除的便是老二的弑兄嫌疑。

  如果有了解过约拿单的故事,那关于克里斯蒂安的死,应该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了。约拿单作为扫罗王之子,以色列王位的继承者,本当和父亲同一阵营去嫉妒猜疑民心所向功高盖主的大卫,但他和大卫之间却有着不是兄弟却更胜兄弟的手足之情,以致扫罗王多番想除去大卫而不得。约拿单曾说:“你必做以色列的王,我也做你的宰相。”身为王储而把王位拱手让人,甚至心悦诚服甘居其下,辅助大卫。最后约拿单和扫罗王战死沙场,大卫加冕,做《弓歌》悼念阵亡的约拿单时说的便是:“我兄约拿单哪!我为你悲伤。我甚喜悦你,你向我发的爱情奇妙非常,过于妇女的爱情。”

  在《第三者》里,克里斯蒂安便是约拿单,爱德华多是大卫,而一直被他们故意视为工具任凭他们处置但实际上在意得不得了的胡利安娜,便是横亘在二人中最大的诱惑——王位。正如王位只能有一个人得到,尽管老大为了不伤害兄弟之情曾让爱德华多与他一起共享这个女人,但这样的共享仍然无法消除彼此的矛盾。于是,胡利安娜被送去了妓院。而插在这段情节中,有几个小细节。像博尔赫斯这样惜字如金的人,每一个细节都必然包含着巨大的信息量。第一个便是兄弟俩叫胡利安娜打包自己衣物时记得带上对她很重要的玻璃念珠和小十字架。初读此文时我曾觉得克里斯蒂安十分冷酷无情。虽说在冷漠的郊区女人只是一种工具,但把自己带回来的女人和弟弟分享,把百依百顺的她送到妓院这种不顾对方意愿随便处置的大男子主义实在令人鄙视。但后来再细读,却讶然发觉像他们这般活得没心没肺的人,居然会在意被他们视为“工具”的这个女人所在意所珍视的东西。纵使在男女平等的口号吼了许久的今天,也依然能听到有女生控诉“你根本就不知道我最喜欢的是什么,你根本就不在意我!”所以,他们是确实爱着胡利安娜的。

  而第二个细节就是前文说兄弟俩要商量一些事,商量的结果是把胡利安娜送去妓院,但后文的“交易已经事先谈妥”却又貌似互相矛盾。从把胡利安娜带回家开始,对胡利安娜的处置便一直是克里斯蒂安的事。把她带回家,把她和弟弟分享,把她赎回来,包括杀死她,都是克里斯蒂安做的决定。所以,把她送去妓院,谈妥交易都必定是克里斯蒂安做的。所谓商量,更多的应该是说服爱德华多。胡利安娜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谈论什么,但她以为需要很长时间,所以她去睡觉。然而没多久就被唤醒,说明老二考虑的时间也并不长,他们虽然共同爱着这个女人,甚至在后来互相欺骗着就为了再见到她,但可以因此肯定的是,他们还是爱对方胜过她,就像大卫发出的感慨:“我甚喜悦你,你向我发的爱情奇妙非常,过于妇女的爱情。”

  他们在胡利安娜所在的妓院相遇,克里斯蒂安知道了弟弟居然为见这个女人选择了欺骗自己,而自己明明亲手送走了她可是还是念念不忘地前来,明白到即使把她送走也解决不了已成定局的问题——自己和最爱的弟弟爱上了同一个女人。于是他以会累坏马为借口又把她赎了回来。然而人是他赎的,回来的路上两人也共乘一马,爱德华多知道,虽然胡利安娜对他更有好感,但她始终是属于克里斯蒂安的工具,所以只有克里斯蒂安有权决定胡利安娜的事,这样的认知让他十分不痛快,宁愿跑在前头眼不见为净。

  在胡利安娜回来以后,博尔赫斯插入了第二个象征——该隐的灵魂。在《圣经》中说该隐因为耶和华悦纳他兄弟亚伯和他的供物,但看不上自己的而嫉妒亚伯,最后把亚伯给杀了。但在“该隐的灵魂在游荡”后,博尔赫斯却用了转折。所以,这更让我笃定爱德华多并没有杀害克里斯蒂安。两人的感情依然矛盾而要好,以致他们发泄怒火时不惜伤害身边的一切也不愿意去伤害对方。所以,爱德华多怎么会因为克里斯蒂安杀了胡利安娜而杀了他?

  正如我们所知,第三者一般指的是破坏情侣或夫妻之间的感情的插足者,但在博尔赫斯笔下,做第三者的不是爱上哥哥的女人的爱德华多而是爱人关系中的一方——胡利安娜。这个有趣的设定也曾令人猜测兄弟俩是否同性恋,但依据他们对胡利安娜的爱我倒觉得不太可能。大概只是类似“恋母癖”这类由于血缘与共同经历而衍生的特殊情感而已。但在博尔赫斯设下的种种谜团中,我觉得这点反倒微不足道,反正就是兄弟俩感情很要好,要好到当第三者插足时由于两人都缺乏经验而不知所措,要好到两人的爱好如此相似,相似到爱上了同一个女人。最终克里斯蒂安唯一能想出的处理方法就是让这个第三者永远消失。于是,在最后又提到了卖皮子——前文唯一提到的地方就是他们借争论卖皮革实际在因胡利安娜争吵。如果博尔赫斯在此煞笔,认真品读的人也大概能推断胡利安娜被杀吧。在第一次出现卖皮革的时候我就纳闷这两兄弟不是无所事事的无赖吗,怎么会不说赌博喝酒而反倒扯到卖皮革了,我想这大概也是博尔赫斯埋的一个伏笔吧——到最后克里斯蒂安说去卖皮子却走另外的路的时候,爱德华多并没有提出疑惑,那是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胡利安娜的死,可他还是顺从地上了车,顺从地接受了哥哥的处理。

  初读时我还有一个疑惑,就是长脚鹰是何许人物。我刚开始以为是两兄弟的共同朋友或是哪个无赖的绰号,后来一百度才知道是南美洲的一种秃鹰,食性类似食腐动物。所以,克里斯蒂安说“长脚鹰会帮忙”的意思便是长脚鹰会把胡利安娜的尸体吃掉。我不太清楚阿根廷的葬礼习俗,但这却让我想到高加索山上的普罗米修斯。阿根廷信奉天主教,而博尔赫斯提及的约拿单和该隐也是圣经中的人物,对胡利安娜死后的处理交给长脚鹰,隐喻义大概更偏向普罗米修斯之罪,让鹰啄食而不是长眠地下安息,胡利安娜打破了兄弟间的平衡,是有罪的。而关于这的另一层联想则是西藏的天葬。在《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涉及的中国文化表明博尔赫斯的博学,因此如果长脚鹰果真是天葬的含义,那就更能说明克里斯蒂安不是同性恋,而是深爱着胡利安娜的。

  在读别人的评论时,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猜测:《第三者》中的两兄弟,实际上是同一人——博尔赫斯自己。博尔赫斯自小一直惧怕镜子,他厌恶自己被复制。因而,故事中的两兄弟,极有可能是人格中的两面。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他们之间如此密不可分,因为他们本就是同一人,同一人中矛盾而统一的两面。博尔赫斯厌恶,或者说惧怕,性、生殖等一系列人性的冲动,他在写《第三者》之前的半年,传来他曾爱过的女子巴斯克斯将要订婚的消息。再之前两次失败的恋爱经历更让他对必然要伴随着性的爱充满厌恶之感,因此不难解释在《第三者》中尽管说纳尔逊兄弟都爱胡利安娜,但从叙述中我们是完全感受不到作者或叙述者对胡利安娜的怜悯与爱意的。胡利安娜尽管被爱着,但她依然活得像牲口一样,没有反抗,没有情绪,更没有话语权。对真实的博尔赫斯而言,他一方面渴求着一个和母亲一样温柔有力的贤内助,但又惧怕女人向他索取他避之不及的激情,他的这种矛盾体现在《第三者》中就是对胡利安娜反反复复的处理——带回来,丢给别人,要回来共享,丢去妓院,赎回来,杀掉。

  博尔赫斯在《小径分岔的花园》中提及到“设一个谜底是‘棋’的谜语时,谜面唯一不准用的字是什么?”“‘棋’字。”我一直在苦苦思索,《第三者》这么大的谜面下,博尔赫斯隐藏着的谜底是什么。虽然文中早有提及,但我依然认为是“爱”。是博尔赫斯不愿意去承认,但又确实存在着的“爱”。

  这种爱,就像克里斯蒂安对胡利安娜的感情一样,就像克里斯蒂安对爱德华多的感情一样,不说,但不代表不存在。

  《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七):值得细细阅读,品味,思索,模仿的作品

  刚开始看时不停地注意页数,总想着怎么会那么厚,看了五分之四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感叹怎么这么快就要看完了。

  也许不能完全跟上作者的思路,也许不能完全(甚至一大半)领悟作者的意图,从最初的勉勉强强地浏览,到最后细细地品味,其中的感慨难以言表。

  我不熟悉的后现代的作家,脑子里印象最深的还是欧亨利的剧情,杰克伦敦的精神,以及莫泊桑的写法,突然接触到充满混沌 迷宫 对称的作品有点手足无措,加上博尔赫斯的学识太太太渊博了,以至于我不停地翻阅百科全书,但看完整本书突然又不适应传统叙事手段了,似乎还在思考那个高乔英雄最终的结局是怎样。。。

  《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八):以前的一些札记

  《阿里斯特昂的家》

  生活中充满了喜剧的因素,有些更成为了闹剧。

  阿里斯特昂向往自由的生活而不可得,是那样的苦闷。人们因自身的缺陷而献祭的痛苦与恐惧,均得以体现。

  阿里斯特昂的不反抗其实也是一种反抗。换句话说,他以不反抗的方式来表达他对现实与人类的反抗。

  《布罗迪报告》

  一个有着善良天赋的传教士,在经历了与原始部族的生活后,放弃了自己的信仰,但却表但出了超越文明的包容心。

  野蛮部族的无序与混乱其实都可以在“人类文明”中找到缩影。

  作者对人类的评价中是谴责与同情是共存的!

  《圆形废墟》

  历史与人类的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历史有着惊人的规律,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很难找到出色的舵手。因此人们往往使用想象来孕育生命的过程。这其中包括上帝与亚当。不过,亚当必然会成长,而上帝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影像。

  《博闻强记的富内斯》

  超强的记忆力是富内斯与众不同的地方。正是这样富内斯对周围的事物比正常人要复杂得多。

  故事是那样的奇特。我想博耳赫斯是想说明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大千世界的纷繁与复杂。在我们熟悉的生活中,我们往往对熟悉的事物失去了探索的兴趣。二是富内斯的记忆方式可以真正归为“强记”是否能体现“博闻”还有待考证。他的这种强记的行为,使得他无法停止对事物的归类与整理。一个人如果太过于钻研琐碎而无用的内容,而不进行创造性地工作,那么他只能被人淡忘。

  突发奇想,是否博耳赫斯在这里有些自况的成分呢?

  《第三者》(《闯入的女人》)

  男人的世界里闯入了一个女人。两兄弟同时爱上了这个女人,为了不破坏兄弟之间的感情,哥哥杀死了那个女人。

  小说中所表现的情节是那样的真实而无情,女人的命运是那么的悲惨,让人不由得不产生同情心!

  在男权的社会里女人是无助的、无价值的。男人们一面否认女人的价值,另一方面却不能不屈服于对女人的依恋。从这个角度讲,男人其实也是很可怜的。

  小说的情节然我想起了一个人,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刘备。这位汉室宗亲不是说过不是曾经说过“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吗?听说博氏精通中国的文化典籍,说不定他还从这句话中获得的创作灵感呢!

  此外,我还想到另一篇小说,那就是许地山先生的《春桃》。《春桃》也是讲述了两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故事,但视角完全不同了。

  《镜子与面具》

  有些人靠堆砌文字出名,有些人靠标新立异成名,有些人很伟大却无名。

  镜子是用来整理仪表的,但它所反映出来的是虚幻的影像。面具是用来掩饰的。如果我们带着面具照镜子,当然不会看到真实的自己。

  这篇小说里的隐喻的味道非常重。诗人的三次进宫,三次的作品内容,让人回味无穷。似乎象征着每个作家成长的过程,一开始习得相应的内容,然后是探寻表现的形式,最后是自我的创造。这其中又包含了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其中创造是最痛苦、最孤独的过程,但无疑也最具震撼力。

  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三次的作品,我看到的是文章的三个组成部分,那就是丰富的内容,眩目的技巧与震撼人心的思想。

  有人靠丰富让世人赞同,有人靠怪异让世人尊崇,但最具毁灭力的文字是不需要内容与技巧的。

  《扎伊尔》

  一枚小小的钱币能够激起拥有者的无限遐想!细细读来作者以意识流的手法展开,从名称到用途,从真实到虚幻,从清晰的混沌……

  然而蕴藏在丰富的表象与联想之下的又是什么呢?硬币依然是硬币,它不能亲口告诉我们什么。而所有的一切 不过是“拥”人自扰而已。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有许多放不下的东西或想法,这些东西或想法往往有派生出更多的内容。我们生活在如此纷繁复杂的社会中,大多时候是处在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之下。孟子讲:“心之官则思”、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然,老子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古之人亦云“心之不一,在于多视”其孰是孰非,亦难断言。  

  那么生活中如何避免这种状态呢?我认为必须具有两种智慧,一种是“乱者必斩”的决断;另一种是佛所说的“放下着”的豁达。

  《刀疤》

  1、外在的伤痕是表面的、痛是一时的;内在的伤痛是深植于内心的,却是无时不在的,尤其是来自于背叛的行为。

  2、一个人能有多坚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个人远比想象中的自己脆弱。

  3、在生与死的考试中,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

  4、言语上的巨人往往是行动上的矮子,因为这样的人拿出太多时间去组织语言,而不付诸行动。

  5、出于懦弱的善意是既可悲又可怕的礼物。

  6、一个人是否有勇气与他所学知识的多少无关。

  7、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尽量远离夸夸其谈者,而需要切记的是不要把他当作你的后援。

  《小径分岔的花园》

  生命如花园,命运似迷宫。若想看到花园的全貌就必须选择最佳的浏览路径,若想走出迷宫绝不能迷失方向。但作为拥有社会属性的人往往不能拥有“自主权”,有太多的东西在影响着生命的进程,在改变着人的命运。

  在这篇小说里,我看到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战争对人性的摧残与异化。一个人竟然在所谓的“使命”、“任务”的驱使下,无视他人的生命价值、无视家族的荣誉与亲情、无视自身的生存状态!这种“忘我”使很多人成为了战争的工具。虽然难以接受,但这并不是虚构;虽然难以理解,但却以其他的形式经常发生。

  《遭遇》

  人生中不可预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也正式由于“不可预料”人生才显得多姿多彩,其中不乏激情、喜悦、苦恼、懊丧、失望,当然也有危险。

  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与敌对竟然能够注入自己所使用的刀与剑之中,从而使刀与剑具备了人的仇恨与敌对并引发了后人之间的流血冲突。这实在是匪夷所思。颇有些新派武侠小说的味道。

  实际上,真正可怕的东西不是刀与剑,而蕴藏在每个人内心深处的的东西,那就是人类潜意识中的嗜血的本能。

  刀本无刃,剑亦无锋,然人心自有冲动与锋芒。

  人要想成为自己的主宰,就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一、不要被外物所控制;二、不要被情绪所左右。

  但愿每个人能多一分理性,少一分兽性。

  《两位国王和两个迷宫》

  两位国王,一位高傲而具有智慧,一位朴实而拥有力量。高傲的人往往卖弄他们的智慧,最终只能被他们的“智慧”所累。可见“知识就是力量”也是要运用得恰当才会有效果呀!

  生活中不言不语的人可能缺乏口才、缺乏雄辩的技巧,但他们知道事实胜于雄辩!因为历史只承认踏实的成果,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成就实际上与他的聪明才智关联甚少,若此人不付出相当的努力不会得来相应的回报。

  两个迷宫,一个人工,一个天然。人再怎样的机巧,也不能抵消大自然的巨大威力。人类的文明只不过是自然演变长河中的昙花一现。时间的淘洗会让任何曾经灿烂的文明变得黯然,但任何文明也不可能改变自然这个巨大的迷宫。

  《玫瑰色街角的人》

  一个人为了不断地进步,往往会为自己树立一个能够赶超的对象。这种情况扩展到国家的层面上往往就是给自己树立了一个假想敌,才能促进国家的发展,保持前进的动力。这虽然是一种积极的态度,但影响我们命运的却大多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对手。

  英法曾以俄国为假想敌,而让德国的法西斯政权崛起。

  美国曾以苏联为假想敌,却让日本的经济得以迅速发展。

  布什眼睛一直盯着伊朗,反而让本·拉登煽了两记响亮的耳光。

  抑或本以为这次评先进,非我即彼,互相攻讦,到最后指标旁落。

  更甚者当属诸葛巧取南郡,周郎气断。

  举上述例子,不过为了说明,我们的运行轨道往往不会受前方车站的影响,却经常会被铁轨上的小石子颠覆。所以生活中,莫要轻视弱小,尤其不要轻易否定看上去不如自己的人,因为古语有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两个人做梦的故事》

  一个人相信梦,另一个不信梦。相信梦的人挖走了后者梦中的财富。这个故事现在已经被传得烂俗了。其实重要的不是谁的梦更有价值,而是第一个人的经历使得他知道了梦想的价值要靠实际的行动去验证。

  一个人在他自认为优越时,梦想是远离他的。只有经历过生活惨痛洗礼过的人才知道梦想的可贵,因为他曾经失去宝贵的东西、因为他已经知道珍惜的价值。

  《达不到目的的巫师》

  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柯一梦的例子。人们在有所求的情况下,往往轻下诺言,但当所愿得偿的时候,却食言而肥。也许我们能从这篇小说里看出博尔赫斯创作的倾向,即小说的是用来讲道理的,而不是编故事的。

  大致相同的情节,我在《镜花缘》中见过。突然觉得博尔赫斯和李汝珍有着几分相同之处。

  《决斗》

  一个人怎样才能确保自己不断地进步?

  答案一:不断地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在不断追求中去完善自我。

  答案二:为自己找一个决斗的对手。

  选择第一种做法的人往往要承受孤独的压力,在不同的空虚与充实的轮回中努力前行,体会高处不胜寒的寂寞,金庸笔下的独孤求败当为个中翘楚。

  选择第二种做法的人在争斗中提高自己的能力,因为有对手在,所以危机感成为了促进自己进步的动力。这时敌对的双方既可以保持前进的动力又避免令人难耐的孤独。在这个状态中的双方表面上是在敌对,其实却是在共生。其实,在生活中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种博弈状态下所产生的平衡的益处!深谙此道者,当非苏秦莫属。相反,这种平衡一旦打破必然对双方均有损害,庄生白垩之喻当属此类。

  《叛徒与与英雄的主题》

  人类社会中往往要求出现卓而不群的人物,但如何认定某个人物是杰出的人物呢?这样的标准恐怕很难统一下来。所以每个人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英雄,然而因为是个人的行为自然每个人心目中的英雄不会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的眼中也不会完全一样。人眼中的英雄是这样的,其实如果我们把历史看作一个人的话,我们就会认识到,即便是历史也不例外,历史是人的历史,它所记载的只是一种人看法,所有的历史事件都被打上了人的印迹才能发行,对于英雄的认识又何尝不这样呢?

  叛徒与英雄似乎是两个极端对立的称号,但有的时候这两种称号却往往集诸一人之身,普罗米修斯是众神眼中的叛徒,却是人类心目中的英雄;布鲁诺是宗教裁判所判决的异端,却是科学史上杰出的先驱。有时候,创业时的英雄往往成为了守业的叛徒。有时候,敌方的叛徒未必不是我方的英雄。这种“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矛盾,其实是说不清的。真正可谓是蹈了庄子的“木、鸡”的覆辙。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历史需要英雄,人们需要英雄,社会需要英雄,只要有个英雄满足这些需要,又何必管这个“英雄”的真伪呢?

  也许每个人都具有叛徒与英雄的两面性,就像“两面国”中的“两面人”那样,只不过他们用的是“浩然巾”,我们用的是“浩然气”、他们是在刻意为之,我们不自觉而已。类言之,似乎真相一直存在,但我们却永远无法发现,因为我们只不过是历史舞台上的群氓,虽然我们并不知道(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在出镜。

  《决斗(另篇)》

  生活中人与人相处那面会有些嫌隙,既然是嫌隙,自然不是什么大事件,或许是一个眼神,或许是一个语气,或许是一次舞会……总之,造成嫌隙的原因都不是些大行为、大动作,甚至有时当事人也不记得是为什么,更别说置身事外的旁观者了。但嫌隙既生,自然不得不面对,然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生活中自有“让他三尺又何妨”的智者,然而也不乏“睚眦必报”“积怨成仇”的斗士。

  这篇小说所反映的无疑是后者的危害。生活中的争斗涉及到个人利益时往往可以分出暂时的胜负,但不会有永久的胜利。当两个之间的争斗被旁观的舆论夸大,当事人则成为了被观众支配的演员。但当这种争斗被放到以更大的范围中去考量的话,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在一个民族的战争中,这种“个人之间的争斗”则会称为外敌嘲风、愚弄,甚至是娱乐的对象。而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身死人手,为天下人笑”了。

  凡是习惯于“窝里反”的斗士,都应该看看这篇小说,其实如果学学蔺相如的“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就好了。如果有人说这篇小说要比《廉蔺列传》高明,我也不会反对,因为人们往往听不进去正面的忠告,却只接受老子受伤后的教训。

  《南方》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的地域可以培养出不同性格的人群,爽朗者,有之;豪迈者,有之;谨慎者,有之;朴实者,有之……然而,不同的地域除了赋予人的性格之外,也会促成其短处,因此上。爽朗者未必能免于毛躁,豪迈者往往忽视细节,谨慎者那面不擅进取,朴实者大多不擅言辞……

  性格和特征,在同地域的人身上,往往容易因彼此的熟悉和适应而被忽略。只有当一个人远离故乡之后,这些内容则逐渐现露出来。面对新的生活,有人入乡随俗,与时俱化,而有的人则乡音无改,敝帚自珍。

  博尔赫斯的这篇小说《南方》就向我们展现了这样一个南方的后裔,他在极力且吃力地保持着“家世”“财产”之类的故乡情怀。而突发的意外,使他几乎死去,在他康复后如梦境般的经历中,透露出了“南方风气”在他身上的觉醒——与其活着,活在过去的虚荣和未来的幻想之中,还不如在无厘头的生活中死去。

  《德意志安魂曲》

  古人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篇小说也一个即将受死的人的自白。在这一番自白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文明人,怎样成为了一个纳粹分子。

  在偏执和狂热的情结之下,人的良知是那样的渺小。不由得让人想起电影《钢琴家》中那位偷偷收留钢琴家的德国军官。不过,个人认为电影中安排那位军官在最后求救,减弱了他的形象。

  虽然清醒并有理由辩解,但却选择沉默着接受惩罚,堂而皇之地死去。勇敢地承担错误,冷静地面对死亡——这就是德意志的安魂曲。

  《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九):《沙之书》魔咒下的博尔赫斯、爱因斯坦和窦唯

我是在平原上一个村子里用几个卢比和一部《圣经》换来的。书的主人不识字。我想他把圣书当做护身符。它属于最下层的种姓;谁踩着他的影子都认为是晦气。他告诉我,他的那本书叫‘沙之书’,因为那本书像沙一样,无始无终。-《沙之书》

  1975年,当博尔赫斯,这位诗人、小说家、文学考古学家写出这部《沙之书》时,他已经是个瞎子了!小说中的那本永远翻不到首页与尾页的无穷尽的「沙之书」就像是博尔赫斯眼前的那无尽的黑暗。它似乎成了上帝跟这位文坛巨匠开的个玩笑。

  《博尔赫斯小说集》读后感(十):文学给我带来了什么

  题目好像看起来不是一篇书评。它确实不能算很正规的书评吧。

  在暮春的好天气,坐在寝室阳台上,捧着kindle看完「博尔赫斯小说集」,内心是无比享受和满足的。很多时候觉得心里很乱,也很少有这样的机会可以静下心来好好看书。我想,在今后的日子里,要多一些这样的时间,要多给自己的精神世界一些食粮。

  那么,文学给我带来了什么呢。置身于文字的海洋,我觉得自己从未如此无畏,大概是文人自带的一种「逼格」,给我一种全世界都没人可以掌控住我的骄傲。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看着行色匆匆的人们,我突然在想,这偌大的世界啊,人人都在忙碌地生活,好像也没有谁会来关注你,就算有一天你成为所有人的焦点,可是那样的时间会持续多久呢。一瞬和永恒,其实是同一件事。就像张悬的「关于我爱你」中唱的,「去挥霍和珍惜是同一件事情」。从哲学的某些维度看,世间万物,都是相互转化的。想起苏轼「赤壁赋」里所言,「客亦知夫水与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食。」

  诶,这么一想的话,这也是文字的力量吧。当年苦苦背下来的课文,当时无心去领会其中的深意,如今再回想,实在觉得妙哉妙哉。对于人生哲理的这些概括,真真是大智慧。

  读书有什么用?或许还是会有困惑。那么,就继续下去吧。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少年郎仍需修炼。

  春天也是读书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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