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10篇

发布时间:2019-02-07   来源:文摘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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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10篇

  《风雨浓,胭脂乱》是一本由尼罗著作,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2.80元,页数:32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一):评《风雨浓,胭脂乱》

  我看书比较慢,拖拖拉拉地看到最后,前面都忘得差不多了,就挑能记住的说一说吧。

  茉喜是我看了这么多年的言情里面,最特别的一个女主,没爹没娘,寄人篱下的生活造就了她可屈可伸的性格,能屈伸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只要人不死,其他事情都没有非遵守不可的原则,说她像一棵草吧,又不确切,她仿佛是千变万化的,只要地壳不变迁,地球不毁灭,她永远能把自己捏揉成一个恰当的形状来适应这个世界。在万嘉桂出现之前,茉喜最爱的人是自己,自己的每块皮肉都要尽最大可能的好好对待,这点倒是和我不谋而合。只是后来,茉喜有限的感情被瓜分了,万嘉桂,凤瑶,儿子,还有茉喜没有承认过的老陈。

  万嘉桂从天而降,茉喜天雷地火般地就爱上了,并且爱得深啊爱得真(唱),其实平心而论,看万嘉桂与茉喜两人之间的互动,我是内心平静没有波澜的,可能我是个慢热的人?总之就是无法进入作者带给我们的那个情境当中,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觉得,故事从茉喜遇见老陈开始才好看的原因,茉喜用尽了所有心思,包括设计在万嘉桂醉酒之后把第一次给了他,就为了当上万太太,但万嘉桂呢?不否认,万嘉桂对茉喜是有情的,也是有义的,但情不及茉喜对他,义也不及茉喜对他,从头到尾,万嘉桂都清楚地知道,娶妻当娶白凤瑶,难得的一两次理智落了下风,思路跑了偏,也都及时纠正了。在这一点上,我觉得万嘉桂与陈孝正有某些相似的地方,爱情这回事,你情我愿,所以,即便我们知道,茉喜为万嘉桂生了儿子他也不会娶她,我们也没有理由骂万嘉桂,所以这个让我既不爱又不恨的男一(姑且叫他男一吧),在整个故事里的形象模模糊糊的,并不是特别清晰,因为看过了作者的《无心法师1234》,允许我大胆地推测一下,这个类型的男人应该不是作者笔下的心头爱,所以给他的笔墨就这些了。

  我看书,从来都是带着明显的感情偏向的,接下来出场的这个老陈,我不能说有多爱,却可以称得上很喜欢,这个喜欢,绝不包含老陈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出场,那是凤瑶和茉喜被老陈的手下生擒,三十多岁的老陈拖着邋邋遢遢的大裤裆,闪亮登场,说实话,有点反胃。再回到我之前那个大胆的推测,我觉得除了我们的女主茉喜,尼罗大大最用心思的人,应该就是老陈了,老陈与茉喜这对CP,从遇见到生死分离,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里面,双方的心思和态度,互动的方式,循序渐进,徐徐铺开,有依有据,绝没敷衍,换句话说,我是怎么看不明白茉喜如何爱万嘉桂爱得那么深的,就是怎么看明白老陈和茉喜如何一点点地成为了对方重要-很重要-特别重要的那个人的。最开始,茉喜为了保护凤瑶跟了老陈,她是恨着的,老陈呢,就是想睡觉的时候温香软玉抱满怀,至于是茉喜莉喜还是牡喜丹喜,没所谓。再后来,茉喜说,老陈,我不跑了,消停跟你过日子,老陈说,茉喜,那我就像待太太一样待你。最后来,老陈败北,几乎到了绝路,老陈送茉喜投奔万嘉桂,茉喜说,老陈,我不去当人家的小老婆,我就要当司令太太,老陈说,老陈什么也不能说了,因为老陈死了,为了保护茉喜。要说我,这对老少配才是真的配,茉喜没有过真正的家,是老陈让她有了家,同样,老陈的家,也是茉喜给的。但故事就是故事,老陈和茉喜的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

  凤瑶这个角色,我觉得还挺难拿捏的,到底是兀自清高还是独立自主,是面慈心善还是软泥一滩,多一分还是少一分,都会让人物变得完全不同,常规来讲,凤瑶的角色可能不是很讨喜,虽然凤瑶从来没有做过什么讨人厌的事情,相反,她还真的实心实意地对茉喜好,尽职尽责地养着茉喜与万嘉桂的儿子,凤瑶像一棵树,不是那么高大,也不是那么茁壮,却带着自己的一股韧劲,不动不乱地生长着,她想像以前一样,长成一株茉喜的庇护,却不知道,茉喜是否还需要庇护。

  整篇文章读下来,我觉得茉喜像一面有生命的小旗,当然,不是那种作为标杆的旗帜,虽然她也是红色的,她在风雨里飘来荡去,猎猎作响,只要有风,她就不会停歇,无论是飞上天际,还是擦着地面,或者干脆陷在泥地里,你都能看见她,注意到她,不知道她是谁,却又会记得她,旗子只会迎着风,所以,无论是万嘉桂,凤瑶,还是小赖子,老陈,可能都只能在她身后的那阵风里了。

  《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二):得偿所愿,又有何辜?

  你总得读过一些言情小说,不管是一两本还是一辆百本。

  还在念中学的时候,偷偷藏在化学书下头;晚上回家写作业的时候,台灯下面看着是一本习题册,抽屉半开着,却摆着一本小说,看入了迷,作业都来不及写完。

  发白日梦的时候拖了腮去想,难免把书里的翩翩少年郎放在心里打量几次,想着以后如果自己恋爱,一定也要这样的男朋友,也要把浪漫得不得了的情节一一兑现。什么外滩烟火,什么雪夜温泉……好了好了,再想下去,数学老师的粉笔头立刻就要丢过来了。

  到了大些的时候,再读言情小说,难免觉得太假。回过味来,会觉得为什么女主角总是肤白胜雪,楚楚可怜,发展到后来,雷厉风行杀伐决断,但遇上个好郎君,也变得柔若无骨,生死全为一人。

  她们大多遇到困境就坚强得吓人,遇到阻碍总为别人着想主动退让带着一身伤痛独自伤神惹人怜爱,总之随着剧情需要,她们总有最合适最完美的表现。

  所以让人觉得假。

  所以我特别欣赏尼罗在后记里的一句话,“我不喜欢那种身心俱柔、忍辱含泪的女性角色,要柔的话,身柔一柔就好了,身也柔心也柔,不是没了自己的形状?”

  我想所谓自己的形状,大概就是忠于本心吧。

  身世坎坷的少女,寄人篱下的凄惶,有朝一日从天而降一个修长结实的青年来,漂亮妥帖偏偏还绅士得很,简直不同于她碰到的任何雄性生物。不管是她那个风流却无能的爹,还是她那个留恋烟花酒巷、垂涎自己美貌甚至想要卖亲妹妹求财的表哥,或是从小生活在三教九流之中,她亲眼目睹的那些赌鬼、嫖客、亡命徒。

  她立刻明白他来自于另一个世界。他说的东西她听不懂,但她想,这个人一定可以救自己。帮自己离开这个所谓的家,让自己也坐上大汽车,当上官太太,从此衣食无忧,有枝可栖。一见钟情因为相貌堂堂,心有所属则是因为,确定了对方有改写自己人生的能力。

  所以这从一开始,就并不是什么纯纯的追爱故事。

  这个叫唐茉喜的姑娘,步步前行,步步为营,咬紧牙关也要走到自己所能企及的最上层。所以现在再如何苦,她都忍得。

  但由不得万嘉桂不要她。

  她爱到险些失去自己,理智所想的套路,一时冲动的亲昵,浑身解数,抵不过这个世家男子对于安稳生活和一眼望到底的自由人生的期盼。正如万嘉桂所想的,他想娶的人,是那个文静端庄,大方持家,不会让生活平添任何一丝风浪的闺秀。

  这个趁自己酒醉钻进自己被窝的辛辣少女,浑身都是危险和不安定的气息,让人即便再喜欢,也不敢伸手触碰。

  茉喜从前连想都没想过万嘉桂这样的人的生活,也丝毫不懂得万嘉桂是怎样在家人的呵护和溺爱下成长的。她越是忍得,越是大胆,越是亮出底牌,万嘉桂越是不敢要她。

  万嘉桂是什么人,从小就习惯了大家族说话不说明,说明了也要留一半让你去琢磨的风格。你要他卸下现在的和平安定,跟茉喜一起做两朵狂花,无异于要颠覆他至今为止所有的人生。

  他志不在此,所以茉喜一输再输,输棋无数。

  就好像我曾听过的一句令人心碎的话,“我从未跟一个人像跟你这样聊得来,相处这样轻松,但是很抱歉,真的不能跟你在一起。”

  茉喜不过是想要一个跟自己完全不同的人,他过得安稳顺遂,家境优渥,安全感十足。

  不像自己。

  像一直尽力护佑着她的姐姐凤瑶,万嘉桂要娶的凤瑶。

  但命不顺她的意。

  到了陈文德身边,救了凤瑶,陷了自己,简直一步错,步步错。

  但又有谁能说茉喜错?

  那个莽夫,却给足了她从未享受过的宠溺和温柔。

  尼罗不写茉喜和陈文德腻歪,他们互相猜疑过,算计过,想要伤害过,却最后还是遍体鳞伤地互相拥抱着。从没有过于温柔的对白和动作,至多,也就是靠在陈文德怀中一夜的茉喜,在戏园子里摸了摸陈文德脑袋的茉喜,送走孩子,留在陈文德身边的茉喜,骂着脏话却心疼着那个莽夫的茉喜。

  茉喜身上没有藏头露尾,她用尽全力生活,用尽全力爱,用尽全力争。

  但她还是那么可爱,护住了姐姐,护住了万嘉桂,护住了自己的孩子,甚至还护过勤务兵。

  最后,终于有人不顾一切要护住她,用自己的心,护住这个早就该得到宠爱的,坚强了太久的少女。

  只不过,人世沧桑,终于她还是必须一人面对滔天巨浪。

  茉喜求富贵生活,鲜衣怒马,她得到了,又有何辜?

  不过那样大的代价,也只有她生生承受了,再和血吞下化为自己的一部分,继续在暗夜踽踽独行。

  《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三):通往民国的一扇门

  依照尼罗一贯的笔力,对于这本书我是不无遗憾的。结尾很匆忙,大格局还没有展开,完全不似之前的民国众生图,也许是因为出版的局限性吧。但是就内容而言还是比同类网络小说要高出很多。

  先说女主角唐茉喜,骨子里有种亡命徒的劲儿,敢拼敢搏,遇见万团长万嘉桂之后就一颗心全扑在了他的身上,后来在陈文德落难后也愿意不离不弃的陪伴在身边,是个真性情充满灵气的小姑娘。她对爱情有幻想,并且曾一度执着于对万嘉桂的感情,然而到结局,经历了诸多事情,爱情对她来说已经微不足道了,她只是单纯沉醉于繁华之地众星捧月的生活。其实这样的结局对她来说没有什么不好的,她有金钱了,她想去爱谁就去爱谁。从《降龙》里露生和龙相的邻居唐小姐频频换男伴就可看出来,离开了凤瑶,老万,老陈,茉喜有自己的活法,而且这种活法还很舒泰——这世上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再说说白凤瑶,凤瑶真是位从人格到长相气质都堪称完美的女子,对茉喜的爱和包容,对所有人的风度修养,也难怪万嘉桂会觉得凤瑶合乎他理想妻子的标准。但是凤瑶的这种性格来源于她生长的环境,如果她也像茉喜那样从小生活在鱼龙混杂之地,那又是另一种境况了。我其实对凤瑶这个人物没有太多的看法,只觉得这是个非常好的姑娘,就像《飘》里的玫兰妮。

  茉喜和凤瑶这两个姑娘,注定人生要朝着两种方向行去,一个是如红玫瑰热烈盛开繁华如锦,一个如白玫瑰静静绽放岁月静好。后来,也果然一个成为了沪上交际花,另一个成为贤妻良母。两种境遇,也许再没有见面的机会。万嘉桂,他最爱的人绝对不是凤瑶,更不要谈茉喜了,其实这个人并没有什么感情,或者说有,只是很淡的一笔。一开始,是被茉喜性子里的炽烈吸引住了,他觉得新鲜,因为在先前没有见过茉喜这样子的。可以说茉喜的出现让万嘉桂觉得好像进入了一新的世界,活泼鲜明的世界。但是万本身的性格很传统,这也是跟他的家庭背景有关系,这一点上他和凤瑶就已经站在了一条线上。所以新鲜只是新鲜,这劲头过了,就又该回到原本设定好的人生轨道了。遇见凤瑶这样温婉贤淑的女子是在他的人生计划中的,他合该有这样的理想家庭,然而茉喜的献身举动将这一切再次打乱了——他的贤妻,他理想中的家庭,都没了。所以我一直认为万嘉桂这个人在感情上其实很淡漠,他一直在规划,一直在寻找,最终画出一个美满来。他看上凤瑶的恬淡温柔,第一个想的居然是这样的人很适合做妻子,个人感情倒显得不那么重要。当然,在后来到的万白相处的时间里,万肯定对凤瑶还是动了真情的,朝夕相处,焉能不动心,感情这种东西原本就是要时刻提醒的。就像最初,万大概也是对茉喜动了心,可是时间长了,动的感情当然比不上他原本的理智规划,消失不见了。再说陈文德,老陈,糙汉子类型,同类型参见李世尧,对茉喜那可真够可以的,一让再让,最后替她连后路都想好了。但是我觉得这个人物下场太随意了,要是放之前,陈绝对还是要东山再起,然后继续和万嘉桂拼个你死我活的,哪能说死就死呢?我挺喜欢陈文德这个男人的,所以对于茉喜最后没有跟他在一起生活感到遗憾,对于他的死感到难过。最后是武治平,小武,这个人物稍显单薄了。他和《民国遗事1931》里的小孟还是不一样,至少小武最后心甘情愿的追随茉喜,愿意把钱全部交给她,鞍前马后的追随。但我觉得小说里并没有很好把人物性格勾画出来,不像小孟那样丰满。

  《一世恩爱》里的小海棠也有着同茉喜一样活泼的性子,一开始就是个鲜烈的萝莉形象,尼罗似乎很喜欢写这样的女性,有追求,并且,像个女亡命徒,《爱走薄刃》里的希灵亦是。 包括《大丈夫》里的女二号小铃铛,都是“俏皮中透着坏”的。这样的女性总是对我极富有吸引力。而这几本书里,《爱走薄刃》我并没有看完,原因是陆克渊与肃希灵的决裂让我伤透了心,这大概是我第一次因为CP而弃掉的尼罗文,但是之后应该还会拾起,毕竟这本书的字数貌似和《他的劫1》差不多,总觉得没看完就有什么损失一样。《一世恩爱》我很喜欢看,短且很温情,虽然我喜欢的是那个炮灰掉的男二关孟纲,但是看到最后小海棠和凌云志就这样过了一辈子,还是忍不住露出笑意。《大丈夫》的男主角聂人雄,很有魅力的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妻子陆柔真那真是十分好,而且在《他的劫》里也看出来,始终对夫人保持痴汉属性,但是我个人不大喜欢这本书的,感情线夺人妻这个实在没办法爱。从个人情感上更渴望看到女二号小铃铛和聂人雄。

  还是那句话,这本书没有发挥出尼罗真正的水平。推荐去看尼罗的耽美小说,首推《他的劫》,各色人物,性格鲜明生动,尽管我并没有很喜欢的人物在其中,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喜爱。人物塑造非常好,衔接自然,一切发生都是那么的理所应当。主要有三对感情,霍相贞白摩尼,顾承喜霍相贞,霍相贞马从戎。其中顾霍这对的感情那真是写绝了!还有《残酷罗曼史》《义父》《恶徒》《捕风》等小说。总而言之,要看作者真正的笔力水平,不要看BG文,一定要看BL,你会发现你打开了通往民国的一扇大门,欲罢不能。

  烽烟乱世,军阀少爷,陆续登场,不止是爱情。

  《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四):凤瑶 茉喜

  看过很多言情,看到最后都腻了。昨晚随便翻翻看到这个,很惊喜。无论是凤瑶还是茉喜,都很喜欢。喜欢凤瑶的书卷气息,安静沉稳,如秋天的落叶,让人心安。也喜欢茉喜的倔强,折腾,不屈的生命力。凤瑶是大雅,茉喜是大俗。就如花园里的百合和玫瑰。难能可贵的是笔者能够在俗气里劈出一条幽径来,让茉喜盛开。可见,不管是什么花,用力盛开,都是美丽的。

  我一直以为万佳桂最后会后悔,后悔没有选择茉喜。谁知道他原来真的爱凤瑶。不过,作者的情节设计更妙一些。凤瑶的性格就适合现世安稳,岁月静好。而茉喜,她能折腾,有野心。她渴望被爱,被呵护,这是她之前的生命里最缺少的东西,所以她能够拥有和老陈的那段幸福时光。但是她又是矛盾的,当纯粹的爱和呵护得不到时,当她发现依附男人未必能得到幸福时,她就变的强大起来,这就是她生命里的成长吧。结局太突然了,我以后大上海唐茉喜的时代才刚刚开始,结果就到结局了,意犹未尽。

  评论里有说,作者民国风写的很好,有张恨水,李碧华的感觉。我是第一次看,蛮期待作者的其他书,一定得看看。

  《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五):乱世英雄枭雄横出,唯有美人屹立不倒

  乱世里面蹦出一个茉喜,她从小身世坎坷,亲爹不理,亲妈不疼,为了生存,她看人脸色,察言观色讨生活,让自己好好活着,有生气地活着,绝不跟自己过不去。

  她将自己归到心狠的行列,但是碰到爱情还是一腔热血全扑到那个人身上,她的爱炽烈灼热,让人看一眼就像被烫伤了一样,所以万分理性的万嘉桂初遇茉喜明明被深深吸引,却硬是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忽视自己的感觉,他只会选择他认为正确的,安全的关系,而不是危险的,最爱的。

  她大部分时候无心无肺,但是关键时刻又有一颗良心在上,谁善待她,曾经予她以好,她绝不会狼心狗肺地不顾你死活。

  她有情有义,碰上个土匪样子的司令把她拉了当压寨夫人,她本无意于他,后来因这男人在难产危机之时救她一命而真心实意地替他考虑,跟定了他。

  她命苦却又福大,幼时被亲生母亲抛进白家,她受尽了冷遇幸亏堂姐心慈面善,将她当亲姐妹一样疼爱,她记得这份情;后来为了两人存活,她献身敌军将领陈文德,陈文德待她不薄宠着她惯着她,疼爱她并且在心尖上刺着她的名念着她的人,最后炮弹来了也把她抱在怀中,拼了一条命护着她。

  而茉喜啊,她是怎样一个女子啊,一个出落得亭亭玉立风情万种古灵精怪的美人,一个懂得人情世故有胆有谋千面多变的美人,一个年纪轻轻心智老练而且火眼金睛的美人,一个有着大将之风做事儿大气的美人。

  里面的男人女人都比不上她。

  标榜自己心系国家、关心战事、不为儿女长情所牵绊的大丈夫——万嘉桂,遇到茉喜也躲不胜躲,他又想亲近茉喜又害怕她接近,既被茉喜的火辣美丽勾住又不舍凤瑶的端庄贤淑,他自诩光明正大,但是跟茉喜酒后乱性之后又不敢面对,他是个懦夫!真是苦了茉喜,后来万嘉桂打仗顺利就心思单纯起来,中了陈文德的计策真是丢了夫人又折兵,而茉喜呢,得知自己怀孕之后知道瞒不过,就直接告知了陈文德,陈文德也是真汉子,虽然开始别扭,但是后来也没有强逼茉喜堕胎。

  万嘉桂和陈文德这两个战场上运筹帷幄的敌手,在茉喜面前都一败涂地,万嘉桂因为做了错事不敢面对茉喜,连自己的亲生子也不敢面对,一直优柔寡断而没有成功营救茉喜,算得上是狠辣心肠了,虎毒不食子,亲生儿子认贼作父他都不管,这所谓的大英雄之称着实经不起推敲。

  陈文德不像万嘉桂一步步走得那么稳当,他在行兵打仗方面不走正统路子,不像万嘉桂是科班出生,而是土匪草寇一样的泥腿子,靠着自己的本事拼出一片天地,比起作战能力来,陈文德的含金量绝对比万家公子来得沉甸甸,而且这男人虽然之前坏事做绝,杀人不眨眼,端称得上是真正的狠角色,他算是茉喜碰到的能降得住她的人了,但是他真性情,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渴望,认定了茉喜就一心对她好,最后也为她献出了最珍贵的生命,这就让他成为了茉喜心中永恒的记忆。

  再说几个小角色吧,白家不成器的二公子,也就是茉喜堂姐凤瑶的哥哥,好吃懒做,嗜赌成性,没担当没肩膀,不算个男人,关键时刻卷走了最后一点儿家产,还曾经妄想占茉喜便宜,被茉喜四两拨千斤地挡了回去,茉喜的口舌着实厉害。

  凤瑶教书的学校校长,一个老女人宠溺自家不成器的色鬼弟弟,倒打一钯污蔑凤瑶勾引其弟,把凤瑶弄得痛苦不堪备受屈辱。茉喜还是十分爱护凤瑶的,她不允许别人欺负凤瑶,她火辣辣地直冲校长办公室,尖利的尖刀直戳校长办公桌,撂了一堆犀利的狠话,把老女人吓得风中凌乱,真不愧是凤瑶的好姐妹。

  凤瑶这个人物,让我真是又爱又恨,感觉她就是现在电视连续剧和小说里面经常出现的主角光环人物但是又经常遭人白目唾骂——圣母。茉喜对她也是又爱又恨,不过我想如果当时社会像现在这么开放,蕾丝情节盛行的话,而茉喜正好也能男女通吃的话,她一定最爱凤瑶,她爱她的纯洁善良,同时又恨死了她的软弱不争,不过如果不是凤瑶的善良单纯,当年茉喜又怎会专门接近她呢?最后即使知道茉喜和自己的未婚夫有一腿甚至还生出了个孩子,凤瑶还是那么淡定,而且只担心茉喜的安危,啊,这岂不是说明凤瑶也是只在乎茉喜么???!!!什么万嘉桂啊,这两个女人如果是蕾丝的话,哪儿还有你的份啊!自己一人玩去吧!!!

  最后的最后,茉喜的归宿是小武,不不,应该说小武的归宿是茉喜,因为最后是茉喜左右逢源,交游广泛,而小武则是依附于她。这就是茉喜啊,这是一个不靠男人却可以养小白脸的强女子啊,这是一个让人看一眼又看一眼欲罢不能的乱世美人!

  《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六):乱世佳人

  女主非小白玛丽苏之流,显得整部小说在一票腻歪的不得了的言情里清新脱俗。

  起初并不大喜欢女主。穷怕了的她漂亮、有些小聪明、 带着脂粉堆里养大的少爷所没有的干练狠辣,但她没什么文化,大字不识几个、自私且泼辣、虽我不喜欢圣母型的烂好人,但这个女主显然是和好人沾不上边的。

  这文给我最大的感动便是茉喜愿意陪着失势的陈文德过后半生。

  陈文德对茉喜是真好。失势后万嘉桂愿意用单方面停战来换回茉喜,他那么喜欢茉喜,恨不得一枪崩了她也不想她和别人在一起,但那时的他给不了茉喜锦衣玉食,也舍不得杀她,满是绝望地想把茉喜交给万嘉桂,只为了让她能好好活下去。但茉喜对万嘉桂也是真喜欢,喜欢到她那么喜欢对自己那么好的堂姐却还是要和她争。

  可到底人心是肉长的,陈文德对她的好坏都像一笔帐记在她心上。她讨厌他粗俗的不干净,她恨他逼她和他在一起。但她还是爱上了他对她一心一意的好。爱到那么不舍自己的小赖子,那么喜欢万嘉桂,那么精于算计的一个人却肯在陈文德失势后陪着他,和他计划将来。

  这不是一个传统言情意义上的善良女子。聪慧但自私,漂亮又泼辣,年轻却狠厉。可就是这么一个女子让我觉得真实且温柔。她不是个温柔的人,但却着实做了许多温柔的事。她很狡诈,但她在乱世里认认真真地讨生活;她很自私,但却是那个时代背景下深深的无奈……这样一个女子,才是真真实实,有血有肉的存活于那个战火纷飞,国难当头的仁人志士和纸醉金迷的达官显贵纨绔子弟并存的时代下的乱世佳人。

  她纵有千般不是,但却担得起佳人二字!

  《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七):不同于言情小说的笔法

  读完只觉得这部小说的笔法超过了一般的言情,更像用严肃文学里有些抽离的视角和态度来对待笔下的人物和命运了。这在眼下玛丽苏泛滥,主角一个个都开了金手指和外挂的年代,挺不容易的。

  故事刚开始有点言情常有的味道,小丫头茉喜,泼辣,见风使舵,使点小坏,矛盾又鲜活地张牙舞爪着;凤瑶却更像是女主的性子,白莲花一朵;万队长年少得志,一表人才,俨然男主。姐妹俩同时喜欢上也是经典的桥段。但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姐妹之间的深情,妹妹的矛盾,姐姐的成长,万队长的懦弱,老陈的出场,妥协和执念,交织缠绕。

  每个人都有缺点,都有自私或胆怯的一面,都有妥协和执着的一面,所以更接近真实。

  乱世之感很到位,就那么让人猝不及防的,白家倒了,姐妹被掳了,老陈败了,死了。没有一点点防备,就猝然来临,改变了人物的走向。surprise~

  故事本身的桥段并不新颖。姐妹同时喜欢一个人,那个人通常不会和女主在一起,或者心系女主但迫于一些原因不和女主在一起,女主伤心之余,找寻到了另一个很酷的男主,甚至同时还怀着另一个男人的孩子。你看古今中外,从乱世佳人,到一帘幽梦,或者七月和安生,都有着这样桥段的影子。但仍有很多细节,让我眼前一亮。

  比如,茉喜见万之前,趁凤瑶不注意抠了一指头白粉擦脸,意犹未尽又抠了一指头,细细擦出一副假脸子。你可以嘲笑她的品位,她的偷鸡不成蚀把米,但这样的小心翼翼得恨不得把所有的她觉得好的都捧出来,只为喜欢的人多看一眼,这样卑微让人心疼。

  我本以为凤瑶看得那么透,最终淡然地答应嫁,只是和万一起抚养那个孩子的,最后他们也有自己的孩子了。微微诧异,便也释然了。

  其实我们都是凡人。传奇只是刹那之间的火花。

  《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八):挺好,不过不是最好

  这个故事从开头到结尾也就一年的光阴,总觉得一年太短,也不见得对一个人产生多大的影响,这一年于茉喜确是整个的改变了人生。这本书里这么描写着,我觉得不够好,尼罗前几本书里哪个不是十年半载地岁月,这本就有些不过瘾,像是没写到位,没到高潮就散了。

  茉喜这人,合该是个伶俐强干的小媳妇,命运的摆弄下成了大上海神秘贵妇,这个女孩挺像张爱玲笔下《连环套》里的霓喜,不同的是,霓喜一辈子依附着男人,茉喜最后自己独立起来,“我不跟着你,不过你可以跟着我。”呵呵,茉喜最后可能成了一个传奇,不过我觉得也不怎么现实,生活没有那么容易,到底作者还是偏爱她的,也可能是因为是上市的书,不能由着性子写吧,如果尽着作者写,没准后面的故事远比前面的精彩。

  第一个男人是万王子,总之婚姻就是门当户对,各方面相当的二人才合适吧,美人鱼救了王子也没用,王子需要跟知书达理,优雅高贵,受过良好教育的公主结婚。死缠烂打单恋男神就是这么个尴尬局面。

  二号老陈,可以看到尼罗笔下之前的无数个人物,老李啊,聂人雄啊太多了,对外心狠手辣,对内兼有柔情。茉喜和他挺般配,二人从爱好到习惯,茉喜怎么粗俗泼辣,老陈都受得住,唉,都是粗胚。最后就是差了把运气,死得早了些。

  最后一个小武,多像小孟啊,不过人还是比较正常的,最后成了女王的执事(大雾)。。不知道茉喜最后跟他是不是1V1,茉喜看起来会去玩男人,小武不知道拦不拦得住。

  对了,茉喜的姐姐凤瑶,她俩之间的感情是唯一的,也是最真的,虽然茉喜还是偷了姐姐的汉子,可是关键时刻也是她救了姐姐。凤瑶像苦情剧的经常出现的女主,但她不是白莲花,更不是一团浆糊,软趴趴的烂好人,这个女孩又温柔又善良,独立自主,时刻把自己当成一定要保护好妹妹的姐姐。

  最后,我就是觉得这个故事不够长,像是一个微缩的小故事而已,死了就是死了的,活着的还是好好活着,意犹未尽。

  《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九):《风雨浓,胭脂乱》后记

  看完书后再看后记,感慨良多。

  我曾经写过好些男性故事,即便是要风花雪月男欢女爱地言一言情,也都是以男性人物为主角,所以这次是我第一次真正彻底地写女人。当然,不是水做的小女人,我不喜欢那种身心俱柔、忍辱含泪的女性角色,要柔的话,身柔一柔就好了,身也柔心也柔,岂不是没了自己的形状?古话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基础,一个人,无论男女,自己都没有活得有形有状、清楚利落,那么不要说治国平天下了,连齐家都办不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搞得一团糟。这样一脑子浆糊的糊涂家伙,我是很不欣赏的,更没办法耐下心去细致讲述糊涂家伙的故事。所以,糊涂家伙我不要写,要写就写伶俐顽强的美人——“美”这一点也很重要的,俊男美女之间的爱恨纠缠往往比较招人看,而我作为一个写文讲故事的人,把故事讲得“招人看”乃是我的职责,除非我不在乎别人爱不爱看,纯粹只想自娱自乐。但是谁都不爱看的故事,我自己肯定也不爱看,我还写它干什么?

  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因为放眼一看,满篇都是小姑娘,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第一次做一件事,又是处在开头时期,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所以惶恐是必然的。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情。记得几年前写文,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情,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对于做久了的事情,用久了的东西,写久了的角色,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否则的话,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

  说到be,我原来一直不懂得be的杀伤力有多大,直到我读了李碧华的《霸王别姬》,情绪低落了整整一个晚上。我经常是把小说当成娱乐品来看的,所以“有趣”两个字就非常重要。这么说好像是不大尊重文学,但事实上在当前社会,“文学”两个字听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其实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关注热爱它呢?大多都是先承认它的高大上,再找个高大上的地方把它一放,然后就不管它了,由它落灰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把它拿下来让大家乐一乐。想读书的话,也不必非得按照书单去读,书单无非是个参考而已;只要自己喜欢,读什么书都是好的,都比不读强。我就不信一个读了十年八卦小报的人,会写不出一笔顺顺溜溜的小文章。天天跟文字打照面,你不认识它,它还认识你。

  说到“有趣”二字,我又想起了斯蒂芬•金。这人虽然名满天下,但我因为总觉得翻译小说和中文之间隔着一层,所以直到前几个月才开始读他的书。一读之下,大吃一惊,因为发现自己完全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为了知道书中谜团的谜底,我虽然是看得头晕眼花,可还是放不下书,因为实在是太好奇。读过他的几本小说之后,我想这人实在是牛得很,他要是不发就没有天理了。读了他的书,我感觉心满意足,不枉我这双近视眼疲劳一场;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有趣一点。当然,受个人资质的限制,并不是我想让它有趣它就能立刻趣味爆棚的,不过慢慢来吧,尽人事、知天命,能趣多少算多少吧,这不是个努力就能有成绩的事情。好在对于我来讲,这个努力过程的本身就很有趣——它有一点点像游戏,你一砖一瓦地慢慢构建一个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你可以自由地导演各种故事,同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这不是很好玩吗?我在若干年前写过一个网络小说叫作《恶徒》,那是一个情节激烈的故事,结果写到大结局那一章时,我无端地十分激动,敲键盘的时候手一直在发抖,心脏跳得也非常快。那种感觉终生难忘,现在回忆起来还很鲜明,并且还有一种心旷神怡的窃喜,因为现实生活以平淡居多,我能够如此愉悦地激动一次,这几乎算是占了个大便宜。而且若干年前我还比较年轻,正是个充满热情、容易激动的年纪,在应该激动的年纪里热烈、纯粹地激动一场,也非常美好。

  《风雨浓,胭脂乱》讲的是少年女子的故事,这里面的两个女孩子,尽管性情全然不同,但她们都充满了生命力、都不屈。我喜欢这样的人,不喜欢悲悲切切等着王子从天而降拯救自己的苦主受气包。能力越大,越有自由。栅栏拦得住鸡鸭鹅,鸡鸭鹅要自由,须得设法拆了栅栏;但是鹰不用,鹰的脑子里根本没有栅栏这个概念。高天流云,它随便飞。

  《风雨浓,胭脂乱》读后感(十):做个茉喜一样的女子

  从第一眼喜欢一个人,为他付出那么多,到最后天涯陌路。茉喜终究不属于任何一个人,她是个独立坚强的女子,她有自己的想法,她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做。她一直活得很清醒明白。我一直就喜欢这样的女子,女子嘛,要么温柔似水,要么坚强如铁,不唯唯诺诺,任何时候都活得精彩。茉喜就是这样的人,家里有难的时候,是茉喜逼退了那些人,在外面受苦的时候,又是茉喜忙忙碌碌,让日子好过一点,她知道如何生存,或者说她知道活着才是王道,才有无限可能。所以万嘉桂不可能拥有茉喜,他的世界太小了,只适合别的女子,浅浅淡淡的陪着他。十里洋场才是她茉喜的天地,她是属于大世界的人。我也很佩服茉喜的坚强,所有痛苦她似乎都可以忍受,这样的女子,让人心疼也让人打心底束大拇指。

  茉喜不像其他小说里的女主,时刻都有为她赴汤蹈火的男二男三男四,女主每回都化险为夷,男主每回都白衣翩翩,英俊潇洒地来救女主,在这样的小说里,我们从来不担心女主的安危,反正没男一,还有个不怕死的男二呢。可茉喜不同,她遇到一个爱到骨血里的人,可她什么都给他了,还是没戏。好不容易又遇到一个对她不错的,最后还为了她死了。她等着万嘉桂来救她,也没等到。不过茉喜就是茉喜,她自己不依靠任何人也能活下来,而且活得很好。这才是一个女子该有的性格。我是真的喜欢茉喜这样的女子。而且女子就应该活得像茉喜,虽然不能完完全全像,但至少像个七八分吧。没有茉喜的聪明,但要有她的坚韧。做个像茉喜一样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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