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狂人》读后感10篇

发布时间:2019-02-07   来源:文摘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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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狂人》读后感10篇

  《广告狂人》是一本由[美]理查德·克什鲍姆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元,页数:25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广告狂人》读后感(一):经历并反思才促进成长

  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自传。可能是因为我并不了解广告业,所以看到作者精彩的经历会忍不住惊讶,然后津津有味的读下去。

  作者一开头先是介绍背景般介绍了他儿时的生活环境及家人。他对小时候吃的东西记得真清楚,可是他对他祖父对品牌的喜好记得更清楚。我想这种幼年对品牌的认知,对他走上宣传品牌,塑造品牌之路也必有影响。从书中可以看到一个淘气的男孩在商场中遇良师,遇好友,开办自己的公司,碰见自己的爱人。对于充满惊喜的明天,保持一种活力。

  在我第二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突然发现,他真是典型的犹太人,善观察,爱思考,常总结。在整部书讲述他有趣的经历同时,他也没忘记提炼商业经验: “善待助理”、“一旦你有了第一个客户,其余的就会随之而来”、“对于每个人来说,不管你从事什么行业,你都要做到最好”。无论贵贱,他都会从身边的人的经历中去提炼出精髓,并学习。

  他也在前进的道路上犯错,遇到过矛盾。但最终,他在前进路上总结出黄金法则:永远跟着直觉前进;客户永远是对的,所以要学会倾听。这不仅仅是广告行业的黄金法则,在某些人生路上,我想也是对的。连客户都被耐心倾听了,那家人更该是这样了。

  这本自传中,理查德用自己的经历讲述了“应该怎么做广告”“我是怎么做广告的”“靠广告谋生难道不是一件很有趣的的事吗” ,这三个问题。我也能在书中看到那个诡谲的,充满想象的他。不过因为年代和地域问题,他引用的很多隐喻没办法领会,让我颇以为憾。

  本来是要打五星的,但个人觉得目录做的不是很好,看到章节标题,我无法跟内容匹配上。算是翻译的问题吧。呵呵,因此严格的扣掉一星。

  《广告狂人》读后感(二):狂人诞生于激情

  quot;奇迹之子"理查德•克什鲍姆的确是广告狂人。当读完此书给感觉最深的反而不是他在广告上的成就,而是他对广告事业的执著与热爱,这点深深的感染了我,他的这种对广告事业的热忱远远比他在广告事业上的成就更吸引我,尤其是他讲的一些话,让人沉思:

  quot;广告要富有艺术性,我们必须要懂得艺术"

  quot;广告人需要有艺术想象力,这是他们的创造性还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如果他们能够运用或是信奉这一想象力,那就更好了"

  quot;客户和代理公司之间的在很多方面的关系发展过程就如同恋爱关系一般。开始是"相识"的约会阶段(客户评价阶段),接着是"订婚阶段"(客户选定代理公司阶段),然后是"蜜月阶段"(代理公司和客户狂欢,沉浸在欢乐中),随之是"结婚阶段"(签订合同,计划工作和调研),最后是"婴儿阶段"(完成工作,取得结果)"

  quot;认识不同的人,也让他们认识我,这各做法会开拓每一个人的视野"

  quot;如果你不具备真正的创意,不能坚持已见,你就永远不会成功"

  quot;创造有趣的文化和创意文化会让公司不断的突破,不断的进步"

  quot;如果你不接受你的一切,不把自己的口音和风格带到工作中去,那你就不会有创意精神,不具有真正的创造力,也体现不出真正的自我。这就是为什么我喜爱自己民口音的原因,我真正拥有它"

  quot;广告可以是漂亮的、令人震惊的、具有煽动性和突破性的、令人不安的,甚至是性感撩人的"

  quot;广告与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息息相关"

  quot;精心制作的广告可以像艺术品一样,能够激发灵感"

  quot;品牌竞争不仅是价格战或利益战,更是为了赢得消费者的心,这样的品牌才会成功"

  ……

  作者成功的秘诀不仅来源于他的才华,更是他的激情和热爱,这也许就是他能成为狂人的根本吧!

  《广告狂人》读后感(三):只言片语

  事实鸡汤

  当你“对被人进行低三下四阿谀奉承,对某个傻乎乎的客户所写的东西进行逐行修改,还有创意被他人挪用,还有华尔街上那些家伙的眼神.......“这一切不得不做的事最终都会得到回馈,物质、精神或是其他方面,当你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回想过去会发现那些年吃过的“屎”并没有辜负自己,一切努力都值得。但只要一开始就不要停下来,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论野心

  “大的梦想、大的愿望、大的想法才会让人有所突破。谦逊和自谦在某些场合可谓是很好的品德,但它们都不会让人产生新颖的、充满生机的思维。”

  关于方向的选择

  《广告狂人》读后感(四):关于广告,你不能无动于衷

  1)

  易麦尔德•玛寇斯买了2700双鞋,她至少应该赏脸买我们家一双鞋子。

  当理查德•克什鲍姆为凯尼斯•柯尔公司写下这句足以写进他个人编年史大事记的时候,他才26岁。

  记得在前些年,自从视频《老男孩》火爆了之后,第二波视频和文字的主题均以《那年我们二十三四岁》,一时起,所有广告都被深深烙上了岁月的怀旧色彩。

  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说,广告可以是漂亮的、令人震惊的、具有煽动性和突破性的、令人不安的,甚至是性感撩人的。

  广告与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息息相关,精心制作的广告可以像艺术品一样,能够激发灵感。虽然现在还没有广告博物馆,但广告已经开始从纯粹的商业行为向流行文化转变。

  这里的流行有着千奇百怪的分支和岔路,比如那条很多年都不曾变化的大爷大妈一直在哼唱着“今年过节不收礼”广告神曲,比如国外某知名运动品牌不时以#伟大#等社会性主题契合体育来推广公益理念,再比如沉溺于许舜英李欣频等人的将文字死磕到底的消费者法案式文案。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感谢广告,感谢广告给我们呈现出来的各种广告所相。

  2)

  品牌竞争不仅是价格战或利益战,更是为了赢得消费者的心,这样的品牌才会成功,特别是在当今社交媒体快速发展,影响消费者作出选择的时代,消费者们控制、评论、恶搞他们喜爱的品牌,这一切是以前的广告人所不敢想象的。社交媒体将会重新定义整个广告界。

  是的,在这个新媒体激变的年代,人人都可以如同陈欧一样为自己代言,用眼睛随便一瞟,哪一样不可以成为我们的自媒体平台?手机?PC如果连自我作秀都不会,那么我想你趁早可以洗洗睡了了。

  我不太记得我在哪里看过一句这样的话语:刘海是前额的广告,蜜粉是皮肤的广告,服装是身体的广告,食物是灵魂的广告,住所是恋物的广告……所以我觉得杜拉斯的理直气壮是完全有据可依的:我无需精心打扮,因为我是一个作家。所以我们也都很容易爱上作家,除非你真心爱看广告。

  答案已经出来了,毋庸置疑,你不爱广告,起码你不够爱广告!

  3)

  创新是广告上的敲门砖,但是如果你是一个不会推销的广告商,没有发明任何东西,想要卖掉一些新产品,或者是想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看待事物,那么你就不会处在最前沿的位置,希望你能处在这项游戏的前列,你就应该继续坚持下去,努力继续待在这游戏里。

  比如“让你的嘴巴快乐地上翘,让你的‘乐器’快乐地唱歌”,这是罗宾•威廉姆斯在美剧《疯人疯语》里面的妙语之一,他为了员工们不断激发灵感,同时放空自己身上的固定思维模式——在澳大利亚旅游的广告场景表现时,各种放得开的装束表演,外带静音模式的嗤之以骂,其实何尝不是所有压力之下广告公司的生活写实呢?

  个人建议此书从45P开始阅读,因为自此开始,理查德•克什鲍姆才言归正传,聊起他的工作,甚至办公场地的选择,凡此种种,他能够做到的只是坚持和持续的坚持,甚至他还提到了他最难挨的一年,所以,他记得约翰尼和他两个人在办公室吃着炸薯条,喝着咖啡,打字机却正在打印他们的账单。

  4)

  好吧,其实我本人是不太喜欢这个略显啰嗦冗长且乏味的广告人自传,特别是前面的三章,总觉得从一个广告人到为一个优秀的撰稿人,中间还是有很宽很宽的一道鸿沟,起码,我们要努力得使自己像一个合格的撰稿人。

  好吧,放过那些或许是翻译者文风的缘故,也放过那些我看不太懂的美式幽默。

  那么我就借鉴点我喜欢的许氏文案吧——

  看见惊人的消费力,却看不见一种历久弥新的美学。然而,那少数默默坚持从少女以来的美学和想像力的人,还能令你感动,对自己,你不会无动于衷。

  广告,同样不能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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