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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府的路上,马车颠簸,我无聊的摸着自己的手腕。手腕内侧有一道淡淡的朱砂印记,从小就有。村里的李婶说,那是我三岁那年,一个游方道士路过村子时留下的。那道士白须白眉,拉着我的手摸了半天骨,末了叹了口气。“此女命格奇异,七情不驻。”李婶问他什么意思,他也不答,只是从袖子里摸出朱砂在我腕上点了一下,说日后若有缘,再见便是。然后就走了。我当然不记得这事,七秒。但那个朱砂印没褪过,所以李婶每次看到都要念叨一遍。念叨的多了,我虽记不住前因后果,但这几个字却记得很牢。回到侯府。长桌上摆了十几道菜,都堆在沈姣姣那一侧。我面前搁着一碗糙米粥,已经馊了,上面还趴着一只飞虫。母亲坐在上首,给沈姣姣布菜。“姣姣多吃些,你这阵子瘦了。”她拿余光瞥了我一眼,眉头微蹙。“锦年,你在乡下散养了十几年,一身的粗野习气。侯府的规矩不是摆设,先吃些清淡的,静静心。”父亲全程没看我,低着头专心给沈姣姣剥虾。七秒。我低头看了看碗里那个飞虫,把它拨到碗沿上。然后抬头看了一眼沈姣姣面前那碗冒着热气的百合银耳羹。好香。我伸手,直接把那碗羹端到了自己面前。“谢谢妹妹让菜!”咕噜咕噜,一大碗灌了个底朝天。我抹了抹嘴。“妹妹,你家厨子手艺不错啊。”沈姣姣举着筷子定在半空,表情僵住了。父亲缓缓放下碗筷,脸色阴沉下来。他站起身,绕过桌子,从桌案下抽出一根乌木戒尺。那戒尺我认识,上面嵌着铁刺。“伸手。”他的声音平静而冷酷。我把手伸了出去。啪的一声。铁刺嵌入皮肉,很痛。血珠子顺着掌纹往下淌,滴在桌面上。啪的一声。第二下。手心已经看不出完整的皮肤了。我咬着嘴唇没吭声。一秒。两秒。七秒。我低头看着自己血淋淋的手掌,愣了一下。“爹,我的手怎么了?磕哪儿了吗?”父亲握着戒尺的手僵住了。沈姣姣适时捂住了嘴,红着眼眶小声说。“爹,娘。姐姐怕是不太好,不如请祖母回来看看?”母亲眼神闪烁。三天后,祖母回了府。她拄着龙头拐杖,眼珠子把我上下扫了一遍。“没规矩,没教养,粗鄙不堪。”她冷冷丢下一句话。“三日后去赏花宴上伺候,学学规矩。”赏花宴设在太傅府的后花园,满园子牡丹开的正盛。我穿着粗布衣裳,端着茶盘在人群里穿梭。手心的伤口被茶盏磕的刺痛。然后我看到了他。顾琮坐在主位上,一身锦袍,面容冷峻。他一只脚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搁在矮墩上。满座文武百官都恭恭敬敬的坐着,连喘大气都不敢。他的目光扫过人群,扫到我时,停了。那双眼微微眯起来,视线先落在我粗布衣裳上,接着移到我红肿的手背上。他的下颌线绷紧了,眼神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