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以蓁向方绍谦正式发出了律师函。函里的措辞不软不硬,要求对方就离婚协议财产条款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如有充分证据证明签署过程中存在诱导或欺骗性引导,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方绍谦收到那封函的当天晚上,给我发来了一条消息,这次比上次短很多,核心就是一句:「我真的没有打算让你损失那套房,我只是一时糊涂,没有想到你会这么想。」我把这条截图转给钟以蓁,问她这个表述有没有用。她秒回:「有,他自己确认了对方没有主动让渡意愿,这是对签署动机的间接承认,留着,我明天约他来谈。」谈判那天,我没有出现。我让钟以蓁全权代理,自己坐在律所附近一条街上的茶馆里,靠窗的位置,点了一壶茉莉。茶馆里人不多,有两三桌客人,各自说着话,声音低低的,听不清内容,像是很远的地方传来的。窗外有一棵大叶子的树,树叶被风吹得轻轻动,阳光从叶缝里透下来,打在窗玻璃上,打在桌面上,忽明忽暗的,随着风动。我端着茶杯,没有想特别多的事,只是坐着等。等了大概四十分钟,手机震了一下。是钟以蓁的消息:「谈完了,他签了,书面声明放弃对原协议财产条款的一切主张,同意配合重新走手续,把那套房恢复登记到你名下,我下午帮你约公证处。」我把手机放在桌上,看着那行字,看了一会儿。然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茉莉的香气很淡,但是干净。茶还温着,我把剩下的那些慢慢喝完,结账,起身出门。外面阳光挺好的,比上午强了一些,落在肩膀上,有点重量。我站在门口,把外套的扣子扣上,然后往停车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