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10篇

发布时间:2014-10-22   来源:心情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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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10篇

  《毛姆读书随笔》是一本由W.S.毛姆著作,文汇出版社出版的238图书,本书定价:29.00元,页数:2013-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一):从跳跃式阅读到“节选本”

  几个月之前,我曾经说,在读《玫瑰的名字》时,我是跳着读的。这可是获诺奖的作品(刚刚有智者提醒,此书没得诺奖,我错了——注),为此自己非常不好意思,感觉对不起这位博学的作者,也为自己的“不上档次”有一点点羞愧。

  此次借了《毛姆读书随笔》作为出差读物,看到大名鼎鼎的毛姆公然提倡跳跃式阅读,甚至还赞成对一些书干脆出个“节选本”。我一方面为有大腕给自己的行为背书而高兴,同时也有点好奇,为什么会有这个选择。以下转述毛姆的观点。

  毛姆说,读小说是为了消遣,使他感兴趣的是小说中的人物,环境、前途、境况,对生活的看法和态度。他知道自己的兴趣所在,但作者有时候却会犯错,导致读者迷失方向,这时他会到处漫游,直到发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为止。这就是跳跃式阅读。

  (有很多原因)几乎没有一部小说,能让读者一直兴致勃勃地从头读到尾。所以,跳跃式阅读不可少。

  要跳跃式阅读同时又没有损失,并非易事,需要积累大量阅读经验才能获得这种能力。

  在大多数人没有掌握这种跳跃式阅读的情况下,若有一个老练而有识别力的人先为他们做出删节,那对他们肯定是有益的。这就是为什么要出节选本的理由。

  这样说肯定要招来反对。毛姆说,如果面对的是如《傲慢与偏见》之引人入胜、或者《包法利夫人》之结构严谨这样的作品,确实不应做删节。但是,很多作品不是这样的。

  有时候,作者会挖空心思在自己讲述的故事中添加许多材料,有时插入的部分长得就像一部中篇小说,却和整部小说的主题毫无关系。比如《堂吉诃德》,如果将那些无关文字去掉,不仅不会影响作品的完整性,还会增强故事的魅力。为什么作者会这样干?因为当时是时尚是小说要写的长,或者在月刊上连载会得到更多的稿酬,或者难以按照刊物要求的时间交稿而不得不东拉西扯……

  还有一些其他原因。以《追忆似水年华》为例,毛姆在读过三遍之后,承认:作者因受当时思潮影响而表述的那些冗长而繁复、现在已部分被人抛弃、部分又嫌陈腐的见解,将来也不会有人感兴趣。普鲁斯特为什么写这样长?原本打算按照三卷本出版,每卷四百页左右。但因为“一战”爆发,出版推迟,普鲁斯特因健康原因无需服兵役。于是他就利用大量空余时间给第三卷增加了大量内容,大体相当于心理学和哲学论文的内容,有人将其称为蒙田式随笔,或许其中确实包含真知灼见,但却不一定能够提高小说本身的价值。

  我自己也可以举一个例子,就是《悲惨世界》。冉阿让要进下水道救人,于是作者就从巴黎下水道的建设说起,洋洋洒洒好几页就过去了。《玫瑰的名字》也大量存在这个情况,将很多中世纪的冷门知识,跟着这两个业余侦探的脚步,一股脑地展现给读者,相当于借小说给大家普及了一把中世纪宗教、政治、文化知识。这大概就是学者类作家的品性——总是忘不了掉书袋。我们作为后来者,读这些作品,不像是读小说,而是在读一部通俗的专业领域著作。如果你感兴趣那当然好,如果不感兴趣,或者前面有点兴趣但随着作者掉书袋而逐渐被侵蚀,跳跃式阅读就不可避免——能够跳着读还是好的,说不准还会导致把书丢到一边的悲催结果。

  《毛姆读书随笔》这部书的一个好处,就是先讲作家后讲作品,使读者可以超越时间隧道回到过去,更深切地了解那些古典名著背后的故事。这里我还想奉劝各位家长一句:不要硬性地向孩子们推荐那些外国古典文学名著,时间、空间隔得那样久远,小小年纪实在是难以从中获得阅读的乐趣。我的体会是:读这些作品,是需要阅历的。

  《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二):笔记与感受

  《毛姆读书随笔》

  .W.毛姆 著 刘文荣 翻译

  文汇出版社

  前言:他文笔老练、简洁明快而又委婉动人,读来就如他坐在你对面侃侃而谈,时不时还会说上一两句俏皮话,对你眨眨眼或者微微一笑,让你觉得仿佛在和一位长者促膝谈心。

  3: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

  1、一个人说话时,往往会忘记应有的谨慎。

  2、首先,我要强调的是,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

  3、我却只想读些名著,就是那些经过时间考验而已被公认为一流的著作。

  4、每个人自己就是最好的批评家。你在读,你就是你所读的书的最后评判者,其价值如何就由你定。

  5、很少有什么娱乐,能让你过了中年之后还会从中感到满足;没有哪一种活动可以那样容易地随时开始,随便持续多久,同事又干着别的事,而且随时可以停止。

  7:跳跃式阅读和小说节选

  1、聪明的读者只要学会一目十行跳跃式阅读这种有用的技巧,就能在阅读时获得最大的享受。

  2、《堂吉诃德》,毛姆通读过两遍英文译本,三遍西班牙文原著。《追忆似水年华》读了三遍。

  3、知识只有通过勤奋才能获取,那是一件艰辛而枯燥的工作。

  4、小说家的目的不是教育,而是娱乐。

  14:两种不同人称的小说

  1、一种是第一人称的写法,另一种是全知观点的写法。用第二种写法,他必须深入到每个人物的内心,感其所感,思其所思;而他也有自己的局限,也就是说,只有当他以其自身作为人物的原型时,他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如果不是这样,他就只能从外部去观察其他原型。然而这样创造出来的人物,往往缺少说服力,使读者难以信服。

  2、用第一人称的写法也有其优点,它赋予叙述以真实感,而且紧扣主题;容易使你对叙述者产生共鸣。

  3、作者用第一人称讲述故事,但他并不是主人公,他讲的不是自己的故事。

  例如:雨、了不起的盖茨比,月亮与六便士等等……

  19:一部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性

  1、它的主题应该能引起广泛的兴趣,还应该能引起持久的兴趣。作者讲述的故事应该合情合理且有条有理;故事应该有开端、中间和结尾,结尾必须是开端的自然结局。情节要具有可能性,不仅要有利于主题发展,还应该是由故事自然产生的。小说中的人物要有个性,他们的行为应源于他们的性格,对话也应如此。

  2、文笔要简洁,风格要和内容一致,好的小说还应该引人入胜。

  24:小说家不是故事员,但小说要有故事

  1、小说家通过自己所讲述的事件、选择的人物以及对他们的态度,为你提供一种对生活的批判。

  31:《堂吉诃德》与《蒙田随笔》

  1、只要抱着宽容的态度,我们对自己的生活会更加热爱,对他人的幸福也会更加关心。

  36:读《汤姆·琼斯》的忠告

  1、小说不应该被当作教训人的手段,而应该给读者以种种有益的启发。

  简·奥斯汀风趣幽默,狄更斯注重享受,有多少花多少,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不折不扣的赌徒。

  103:巴尔扎克其人与《高老头》

  1、人物的思想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言语和行动客观地表现出来的。

  2、小说家的基本素养:充沛的精力、丰富的想象力、大胆的创造力、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对人性的关注、认识和理解。文笔精美总比文笔糟糕重要。

  122:福楼拜其人与《包法利夫人》

  1、福楼拜善于在人物的活动过程中介绍人物,因而我们是逐渐地了解他们的真实面目、生活方式和家庭背景的,就像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了解人一样。

  2、就如毛姆精通法语,也坦言自己无法翻译《包法利夫人》,因为原作的音乐性、精妙贴切的用语和韵味从根本上说是翻译不出来的。

  福楼拜特别勤奋,写作之前总是阅读可能找到的所有相关材料,并作大量札记,每写完一部分后就加以修改、删减,甚至重写,直到取得他预想的效果为止。用了两天时间,终于写出两行他自己觉得完美的文字。为了写《布法与白谢居》,他以惯有的谨慎和勤奋翻阅了一千五百本书,从中获取他认为必要的材料。

  226:哲学与人生

  1、你自管做人,只当上帝不存在;

  2、美好之人生,不外乎各人顺其性情,做好分内之事。

  读完这本书,受益匪浅,更多地是收获如何写作、如何取舍、如何自在做人。本以为写作是靠天赋,谁曾想,这些文学大师为了写出心仪的故事,究竟有多努力。为了获得资料,大量阅读,为了遣词用句,煞费苦心,甚至不休不眠。同时也看到他们人性的弱点,他们中有人道德败坏,以德报怨,勾搭有夫之妇,也有人是个赌徒,为了赌博的资金写出一部又一部作品,原因在于他把自己经历的苦难由内而外书写出来变成警醒世人的东西了。如此看来,我们所经历的每件事,好的坏的,开心的难过的,主动的被动的,都有其可取之处,最重要的是你自己怎样来对待这些事。话不多说,去做个勤勉的人吧!

  《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三):平易近人实在是太棒了

  就像一个类型的男生都喜欢高圆圆、邓紫棋一样(我自己并不在其列),似乎也有一个类型的人群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奉为圭臬。同样的,我也不在其列,尽管本质差不多,但他们比我大概要机灵一点、明快一点、躁动一点。

  我是在盛誉之下读过《月亮和六便士》才出此言的,那时候我还不算毛姆的忠实粉,只是对他留下了个不错的第一印象。直到借到了这本《毛姆读书随笔》,我才发现这位英文作家的魅力所在。

  但凡要提起精神认真读书,我所听到的主流声音便是:读书必须要有效率、要做读书笔记、现在的潮流是用kindle读轻便的电子书、要用番茄时间法看书、要画思维导图、要一次读一本书、要……

  可是毛姆大人说了,读书只是为了消遣娱乐,别背太多负担。他自己也同时读好几本书,具体读哪本视心情而定。他是列个书单,上面尽是业界人间认可的名著,但是他不大讲书,主要帮你八卦莫泊桑福楼拜们的情史私事。谁情场受挫了,谁债台高筑了,谁和私生子的关系如何,通通都有。至于这些大家们的具体写作技巧和代表作的评价,则是三四页就精炼简略地概括了,而且不夹杂任何文艺理论,不谈什么主义,最多谈谈巴尔扎克之类的大作家使用母语也有不太顺溜的时候。

  谈完了这些,毛姆还聊起了哲学,还说他读哲学纯粹是到了岁数之后出于兴趣,这简直是中了个再来一瓶之后又中了注五百万。半个小时的工夫过去,那几个世纪漫长理论与辩论,简直是在向你招着手等你迈过人生的某一个关口之后俯身轻松捡起他们呢。

  虽说鉴于天赋上的差距,我恐怕要想读书读到毛姆程度的一半,就必须写写笔记、列列计划、卡卡时间,但是随笔集的整体调调,还是非常令人喜欢的。平易近人并不是作家写出好作品的必须条件,但是能写一手好文章的人若是能平易近人,则是大大的加分。近者如马亲王张公子,能够给你一些启示、一些或许追赶不及但毕竟催人奋进的目标。远者如卡尔维诺和王小波,则直接能令人感激地愿为门下走狗了。

  卡尔维诺的序,是我理解“我们的祖先”系列与《看不见的城市》的最有效参考。而《如果冬夜,一个旅人》中,卡尔维诺在完成了一部实验性作品的同时,更不忘放慢节奏、弯下腰来,带着我们这些读者一起去探索。这样的作品,比起如《穆赫兰道》(修为不够,暂时想不到更好的例子了)需要大量他人解读和分析才能看懂的好作品,在我眼中是更上一层楼的。

  王小波带给我的,更多的则是坦诚。在《沉默的大多数》里,我明确的看到了他的整套思维体系,与这套体系发源的原因。一个面容并不太俊朗的汉子,有着清楚的头脑与旺盛的精力(性欲的文雅措辞),读了不少书,出国留过学,不甘于平庸与拘束,能用自己编的程序打字,想法与说话凌驾于大多数人一头,但是仍然在不断地汲取思考与成长,最终天妒英才倒在成为一代巨匠的二十年前。这样一边有意无意间展开自己,再和你讨论一些话题、讲一些道理的文笔,怎能让人心生芥蒂,只会引发由衷地亲切与推崇。作为反面例子就说蔡骏吧,或许可以讲很精彩的故事,但字里字外都有些自我意识过剩(装X的文雅措辞),至少是让我喜欢不起来。再加个中性例子吧,写《麦田守望者》的塞林格,笔下是撼动一代人的作品,但自己却极其低调,也不喜采访。这样做一点错没有,但区别在于一般读者想塞林格作品的时候多,想念塞林格本人的大概多是铁杆们吧。而我相信,读王小波的人们,大多会忍不住畅想一下王小波其人。

  读完这本书,在卡尔维诺和王小波之后,平易近人的名单里,又增添了一个毛姆(老舍先生在我心目中也是极可亲的,但涉猎不多不敢在此谈)。毛姆的文笔虽比不过后世另一个英国作家,写爆笑软科幻的怪才道格拉斯亚当斯,但也足够称风趣幽默了。满腹经纶用轻松的语调讲出来,也不会让人望之生畏。总而言之,被书吓怕了、被读书方法方式搞晕了,看看这本读书随笔,无异于服下一片有奇效的消食片。

  《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四):W.S.毛姆《毛姆读书随笔》书摘

  记在前面:

  读毛姆的这本随笔,会发现大部分名作家(至少是书里出现的)都是难以相处的混蛋。不过再想想,在历史上留名的,也都是以混蛋居多。简要做了些书摘如下:

  除非这本书使你感兴趣,否则它就与你毫不相干。

  小说家从小说一开始向你介绍人物起,就在引诱你对他的人物发生兴趣并表示同情。

  在这种小说中,作者用第一人称讲述故事,但他并不是主人公,他讲的不是自己的故事。他是故事中的一个人物,和其他人物或多或少保持着联系。他并不决定情节,而是作为其它人物的知己朋友、仲裁者或者旁观者产生作用。他对自己所看到的事情进行思考;他也可以恸哭,也可心提出忠告,但他没有资格影响事件的进程。他把读者当作知心人,把自己所知道的、希望的或害怕的事情都告诉读者,要是他觉得不知所措,也照样会坦率地讲出来。他可以像作者自我描述的那样,目光敏锐、聪明伶俐。

  主题应该能引起广泛的兴趣。

  只要一个小说家能通过个性来观察他的人物,只要他的人物个性鲜明,而且鲜明到足以让人错以为他是一种独创的人物,那么这个小说家就已经是很成功了。

  行为应缘于性格,那么语言也应如此。

  故事其它是小说家为拉住读者而扔出的一根性命攸关的救生绳索。

  人的行为往往是虚伪的、复杂的和多变的。

  批评家的任务是判明有关的作品的成功与否,至于作家的写作动机,就像作品售出多少复本一样,其实与他无关。但是,他若是一个有思想的批评家,也会有兴趣去探究导致一部艺术作品的各种可能的动机,调查一下有哪些特殊的原因,使一部书同时会受到许多文化程度不同、嗜好也各异的读者的青睐。

  指责人们不应该喜欢这样一本有那么多缺点的书,是无济于事的。人们已经喜欢了,就不在乎什么缺点,他们知道书里有某种特别的东西使他们感兴趣。

  愁容骑士。

  他那种宜人的闲谈特点也发挥得比较充分。

  小说不应该被当作教训人的手段,而应该给读者以种种有益的启发。

  有人告诉我,有位先生,柴郡的一个军官,一个很漂亮的年轻人,很想经人介绍和我认识;但他的愿望没有强烈到足以使他采取行动,我们也就无缘相识了。

  天生善良的人往往是不太有趣的。简•奥斯汀敏锐地观察到了人们荒唐愚蠢、自命不凡、装模作样和虚情假意,但她并不为此感到苦恼,反而觉得有趣,这实在令人钦佩。

  于连的性格力量恰恰在于他有极强的自我克制能力。各种各样的感情如妒忌、仇恨、骄傲和虚荣,尽管他都有,但从来就没有支配过他,就连情欲——这种最强烈的感情——也从未胜过他一心想实现野心的阴谋。

  他的举动完全背离了他的性格。

  一个人不仅有个人生活,同时还要和别人一起生活;在个人生活中,他总是扮演主角,但和别人相处时,他的角色可能很重要,也可能微不足道。

  文笔精美并不是小说家应有的基本素养;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充沛的精力、丰富的想象力、大胆的创造力、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对人性的关注、认识和理解。但不管怎么说,文笔精美总比文笔糟糕要好。

  要想写得好,就得感觉得好,思考得好,叙述得好。

  他觉得没必要再去相信他们要他相信的那些东西了,只准备接受可以用浅显和实际的道理来加以证明的东西。

  托尔斯泰认为,采纳一种主张就意味着采取行动,既然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基督教的原则就是爱、谦卑、自我否定和以善报恶,那么他就得义不容辞地放弃一切享受,就得不辞劳作、经受困苦,就得贬低自己、宽恕他人。

  与小说无关的一切都要无情地抛弃。要是你在第一章写了墙上挂着一支枪,那么到了第二章或者第三章,这支枪就必须发射子弹。

  出演世界史上最伟大的一场戏剧的那些演员,竟然那么可悲地和他们所扮演的角色不相配。

  斯宾诺莎就遵守一条很好的规则,那就是:他在表达事物性质时所有的词语,其含义绝不会背离该词语的一般含义。

  决定论者认为你生活中没有一个举动不是由你当时是怎样一个人所决定的;你不仅是你的肌肉、你的神经、你的内脏和你的脑子,同时也是你的习惯、你的见解和你的各种各样想法。

  做人的目的不是别的,只是为了寻找自身的快乐,即使是舍己为人,那也是出于一种幻想,以为自己所要寻求的快乐就是慷慨大方。(注:快乐一词用满足感替代更好)

  是与非只是两个词,行为准则不过是人们为保护各自的利益而形成的一种习俗而已。自由的人没有理由非要遵循它们,除非他觉得它们对他并无大碍。

  没有比当面讨好别人更恶俗的事了。他是个绅士,不相信上帝会那样没有绅士风度。

  要宽恕他人的罪过并不很难,只要你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总不难看出是什么原因使他做了不该做的事,因而也总能为他找到辩解的理由。一个人受到一些伤害,便会出于愤怒的自然本能而采取报复行动,事关自身之际是很难保持超然态度的;但是只要稍微思考一下,他就会从局外反观自己的处境。这样做的话,他也就比较容易宽恕他人对他的伤害了,甚至比宽恕他人对他人的伤害还要容易。要宽恕受到他伤害的人,则要困难得多;那确实需要有不寻常的反省能力。

  我不能信仰一个因为我不信仰他就要对我发火的上帝。我不能信仰一个还不如我宽宏大量的上帝。我不能信仰一个既无幽默感、又不懂人之常情的上帝。普罗塔克早就把这件事说清楚了。“我宁愿有人说,”他写道,“从来就没有、现在也没有什么普罗塔克,也不愿有人说,普罗塔克是个是反复无常、动辄发火、为一句闲话就要报复、为一点小事也要恼怒的人。”

  你自管做人,只当上帝并不存在。

  只要发现有自我表现的好机会,就会有人不惜一切代价地去抓住它。

  历代的智者早已断定,说真话未必聪明。人为了虚荣、安乐和利益,总是不顾“真”的。人并不以“真”为生,而是靠骗为业的;他的理想主义,有时在我看来,也不过是想借“真”的含义弄虚作假,以此满足他的自负心理罢了。

  我觉得美就像高山的峰巅;你一旦爬到那里,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再爬下来。完美无缺是有点乏味的。所以,不无讽刺的是:我们最好还是不要真正达到完美,虽然这是人人追求的目标。

  他们借艺术来逃避现实生活,还愚昧无知地鄙夷日常事物,贬低人类的基本活动。

  只有人人都可能欣赏的艺术,才是伟大而有意义的艺术。一小批人的艺术只不过是一种玩物。

  当他们的爱情已衰退成他们所谓坚贞不渝的爱怜时,他们是那样地自欺欺人,甚至还为此沾沾自喜。好像爱怜和爱情是同一回事。

  今年的我们已不再是去年的我们;我们所爱的人也不再是去年的那个人。要是我们自己变了,却还能继续爱一个同样也变了的人,那是幸运所至。(注:这种说法听起来很有道理,也有突然给人一击的感觉,也许会获得很多人的首肯,但仔细想想,这句话实在再偏颇不过了。只强调变化,甚至将与过去的联系全部抹杀是不可理解的,一个人再怎么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不可能完全逃出过去的轨迹。)

  我们应该把自己的变心看作是人类本性的自然结果。

  我是不太有崇敬心的。世人的崇敬心已经够多了,甚至太多了。有许多被认为可敬的东西是名不副实的。还有一些东西,我们对它们表示敬意往往只是出于传统习惯,而不是真的对它们感兴趣。

  我们每一个人有时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明知自己的做法眼前不会、将来也不会带来幸福,但还是那样做了,因为我们认为那是正确的。

  美好之人生,不外乎各人顺其性情,做好分内之事。——16世纪宗教诗人:路易斯•德•莱昂修士

  《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五):阅读是件神奇的事

  当初读这本书的初衷是希望从大师那里学习一些写作知识,没想到获得意外的丰厚收获,远远超过起初的期望本身。

  说来好笑,其中对我最大的帮助竟是接纳自我,一直以来,我都是个敏感得有些过分的人,敏感易怒,感情丰富,情绪化严重,我长期受自己性格上的困扰,和身边的人相比,总觉得自己是个怪人。我那丰富的想法没办法和人分享,沉浸于自我的感受使他人觉得我冷漠无情。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自身的很多特点竟能够和文中提到的作家找到相似点,尤其跟毛姆先生本人的思想有很多共鸣,譬如他提到的“你有时会有这样一种强烈的感觉,觉得自己眼前的情景好像是在过去什么时候经历过的”,还有对生命真谛的探索,我也曾苦苦思索了很久,最后才找到灵魂的寄托之处。还包括之前提到的司汤达对于童年经历过度的深刻和敏感,巴尔扎克等人在社交方面感到的羞怯,但又会出于对自身的保护而表现出自负感。种种这些使我明白,我并不是怪人,只是和他们一样具备浪漫主义的文人气质,意识到这一点使我豁然开朗,心情舒畅。

  当然,我不会傻到自以为可以和这些大文豪并肩,我还差的远的多,只是一个渺小的初学者。而且正相反,这本书读的越多,我越能感受到自己的无知,我读的书目如此之少,我为曾以为自己读过零星名著洋洋自得而感到愧疚,决心潜心带着阅读的兴趣一本一本读下去。

  毛姆先生是个言词犀利,拥有敏锐观察力同时又能非常客观地看待人性的人,我想这不仅需要高度的文学素养,也与丰富的人生阅历不无关系。读他的作品是一种享受,他能够用平缓的语调讲述深刻的人性内涵,娓娓道来,常常使我想到“如沐春风”四个字。

  乱七八糟地写了这么多,最后我想说,毛姆先生,虽然我非常非常钦佩您,却也无法认同您的全部观点。倘若真有时空穿梭这回事,很希望能和您讨论一番,那将是我最大的荣幸!

  《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六):这家伙推荐的果真还是好的

  书里,告诉了我们许多名作家背后的故事。还原了他们作为人不可避免的缺点。

  此书的几个好处:

  其一,由作者提出了许多疑问,让读者主动去思考。并不是让你一味去接受书中附着的观点看法,读书者自然也会有自己的想法,由毛姆的论述,再跳跃到读者这边,这种互动,是有积极意义的。比如关于读书是求知还是消遣,小说家讲故事与可读性,畅销书是怎么样的书,狄更斯、巴尔扎克、托尔斯泰为何写出伟大作品,凡此种种,均有涉猎。非一味灌输,而是通过背景的描绘,加上作者观点的上色,交由读者去辨识,无任何生硬。

  其二,点到为止的愁思。若让作者自我的感情泛滥,那么观点就会有失偏颇,因此毛姆拿捏的很好,没有让其朝向极端的方向发展。我们仅仅看到的是简要却详实的叙述,认真的观点和看法。

  其三,省去许多人找书的痛苦。找一本书看容易,一本好书却是难得的晨间咖啡。毛姆读过许多的书,这些推荐再加以他客观的评价,当然让许多人省了不少功夫。

  其四,八卦趣味集合。果真想了解名作家背后的龌蹉、肮脏、自恋、清高、自负,那就找对了,虽未必完整,但从一个侧面可以窥见他们的真实面目。带你重新认识一个作家,一个人。

  待到人们看完时,大概会感叹:这家伙推荐的果真还是好的。

  《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七):读书,应为乐趣和享受

  《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代表作。虽然久闻大名(其实也就是不知在哪里看到了什么人的推荐),但他小说我从来没看过。之前在当当上找书的时候,想着要不要读读他的书呢,可是,小说于我现在真是有点看不进去,反而喜欢读一些散文随笔,杂文社科等非虚构类的。于是发现了这本《毛姆读书随笔》。

  在开篇的《读书应是一种享受》里,他说:“我要谈的读书,它既不能帮你获得学位,也不能帮你谋生,既不会教你怎样驾船,也不会教你怎样修机器,却可以使你生活得更充实。”“养成读书的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几本引人入胜的的侦探小说再加一只热水袋,确实可以使任何人对最严重的感冒满不在乎。”(侦探推理小说我就很喜欢)“每个人自己就是最好的批评家。不管学者们怎么评价一本书,不管他们怎样异口同声地竭力颂扬,除非这本书使你感兴趣,否则它就与你毫不相干。”读到这些,我不禁深有同感在心里点头称是。又觉得好像在哪里听过谁有这样的说法 ,转念一想,也许出处就是毛姆这里也不一定呢。

  果然第一篇文章就让人喜欢上了这位英国老绅士,仿佛他就坐在对面西装笔挺,手拿烟斗,侃侃而谈。在谈到第一人称小说的缺点时他说:“若主人公告诉你他是如何英俊而有魅力,不免会有自嘘之嫌,若他讲述自己的英勇行为,又给人自负之感,而当读者都看出女主角在爱他时,他自己却不知道,又显得很愚蠢。”仔细一想,果真如此,若是这样的主人公那真是很好笑的。看得出毛姆是极聪明的人,读他文章让人有点在看钱钟书的感觉。

  第二部分,毛姆介绍了他认为的优秀的作品,在他看着来这些作品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仍旧是伟大的值得下功夫阅读的小说。说来这些名著都听说过,或者在课本里都学过,看过的也有几本(起码10年之前了)。《呼啸山庄》《傲慢与偏见》《红与黑》《包法利夫人》,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集《羊脂球》等。但我并没有多少阅读的欲望,一是不太想看小说,二是小说中描绘的那个时代离我太遥远,难有共鸣,三是不知怎么一提起这些书脑袋里冒出来的就是上学时课本上学来的话,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虚伪,揭露了xx的黑暗现实等等等,有点无趣。毛姆不仅介绍了他的私人书单,还讲了这些伟大的小说家生平经历,这是最吸引我的地方。有人说他太八卦了,略微刻薄。我倒感慨他读书量大,对这些作品的喜爱到了连作者的生平传记都要去了解的地步。

  前几天看腾讯文化的一篇文章提到,张爱玲是毛姆作品的爱好者。这文里刘瑜谈到毛姆说:"毛姆不一样,他隐藏在故事深处,满足于一个不动声色的叙述者的角色,绝不让自己的声调,语气去抢故事本身的风头。我想他可能本来就不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小说家,仅仅是乐于分享一些“轶事”而已,他写作的目的,不是文学史上的一个位置,而是他对面那个喝茶的朋友的一声叹息。"由于我没看过毛姆的小说,对小说不好评价,可这段文字实在非常适合我手中的这本书。但我想,一个作家的文字风格基本不会相差很大,比如后来看的村上春树的散文集,心想这是他的风格。

  毛姆所讲述的这些作家的生平真是对我很有冲击。也许是从小受到的教育,也许是耳濡目染的社会共识,会一直有一种“精神洁癖”认为这些写出伟大作品的,这些描写社会黑暗,对被压迫者同情和帮助的,“正义”“进步”的作家,连他们的私人生活也应该是符合道德的,高尚,完美,360度无死角的纯洁无暇,可这本书却将他们请下了神坛。狄更斯爱慕虚荣,奢侈铺张,对婚姻不忠诚。司汤达:他抱有荒谬的偏见,很多疑易受骗,苛刻又极不谨慎,自负,极度虚荣;耽于肉欲趣味粗俗,行为放荡又缺乏激情(毛姆原文)。巴尔扎克极端自私,为人粗俗,爱炫耀奢华。托尔斯泰年轻时狂饮烂赌,风流成性,傲慢刻薄。陀思妥耶夫斯基耽于赌博,挥金如土,自负多疑。这些确实让人大跌眼镜,可是世界上又有谁是没有缺点的呢,不要把一个人神话为偶像,也不要因为一点缺点就把他贬为烂泥,全盘否定(这一点我们见识的太多了)。这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一个作家之伟大应绝大部分是因为他写出了伟大的作品,我极端一点的认为所有单纯的道德偶像都是可鄙的,因为道德只应该是来约束自己,而不是指责别人。随着年龄增长,阅历增加,更多的理解人性,更多包容,更多理解。不轻易对他人下判断,下定义(尤其在道德方面),不随意贴标签,多听,多看,多思考。。。

  感觉毛姆给与善意的是《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丁,这位才女终身未嫁,她又聪明又幽默,书中摘录的写给姐姐的几封信,她观察到周围人的荒唐愚蠢和虚情假意,无伤大雅的取笑一番,使人哑然失笑,让我都想收一本她的书信集读一下。我一向认为聪明和幽默是一个人极为重要的特质,喜欢这位才女,要知道她生活的年代一个女人要写作是很困难的。

  第三部分是哲学与人生,他说,对一个把读书看做是一种需要和享受的的人来说,哲学在各种可供阅读的重要科目中是最丰富多彩的。好吧,我再一次承认我的粗鄙,在几年之前我还以为哲学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当然是提起来就想皱眉头的东西,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它如此丰富多彩和引人入胜,我甚至发现我从小学起就一直思考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哲学问题。不过,哲学还是太深奥了,慢慢入门吧。

  在这本书的末尾,毛姆引用了16世纪西班牙宗教诗人莱昂修士的话:美好之人生,不外乎各人顺其性情,做好分内之事。

  《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八):阅读应该是一种享受

  一本读书随笔也可以写的既有趣味性又有知识性,让读者读的兴致盎然,欲罢不能,这就是毛姆精彩的文字功力了。

  读小说的时候你和作者是隔膜的,你被他创造出来的人物所吸引,关心的是人物的命运,作者的思想只隐约的透过来。而随笔作者可以直抒胸臆,你也和作者更接近,可以直接读取他的思想。是我很喜欢的文体。况且,可以透过他睿智的眼光去看作品,看到你所看不到领会不到的,也是极大的收获和乐趣。

  读了无数书的读书家毛姆首先认为读书应该是种享受。不管学者们怎样异口同声的颂扬一本书,如果一本书不能使你感兴趣,那它对你就毫无用处。而养成读书的习惯确实使人受用无穷。它不仅可以让你的内心更充实,也几乎是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是很少的能让你过了中年之后还会从中感到满足的“娱乐”。

  在第二部分里,毛姆讲述的是名作家和其名著。在这部分里,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不太知道的名作家的生平,这种介绍不仅不刻板枯燥,而且非常有趣。毛姆以作家的笔为我们描画了一个个与众不同的作者的形象:有一张利嘴、有着不寻常幽默感的简•奥斯汀;非常勤奋的写作,也喜欢演戏,并且演的让观众感动的泪流纵横的狄更斯;关于《呼啸山庄》,毛姆认为艾米莉•勃朗特创造出来的男女主角希刺克利夫和凯瑟琳都是她灵魂深处的自己,虽然这本书很不完善,但没有哪部小说像它这样,把爱情的痛苦、迷恋和残酷如此执着地纠缠在一起,并以惊人的力量将其描述出来;司汤达一生都在追逐女人,但是没有一段的感情生活是成功的;巴尔扎克的挥霍无度是出了名的,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他只有在债务的压力下才能专心致志地写作,一直写到脸色发白,疲惫不堪,而这种情况下写出来的恰恰是他最好的作品;福楼拜从年轻时就是个厌世者,15岁遇见了一个音乐商和他的妻子,这个他得不到的26岁的已婚女人成为了他一生中的挚爱;托尔斯泰读大学的时候是个什么文凭都没拿到的劣等生。曾经染上梅毒。和农奴的妻子生过一个私生子。在莫斯科看到惊人的贫富差距后,便觉自己生活太奢侈,并无比羞愧。后来产生了“金钱是罪恶的,财产是不道德的”信念,以至于他必须要放弃自己所有的一切。他的《战争与和平》被毛姆认为是最伟大的小说;陀思妥耶夫斯基读书时很穷,甚至没钱交付学校规定的费用,有收入了以后,沉迷于赌博,任意挥霍,行为放纵,直到他去世为止,他一直负债累累;莫泊桑满足于观察人们的肉体生活,契克夫则专注于探究人们的精神生活,然而,他们却一致认为:人是卑鄙的、愚蠢的和可怜的;生活是令人厌倦的、毫无意义的……

  在最后一部分里,毛姆谈到了哲学与人生。毛姆认为哲学是很有趣的,它像人的灵魂一样多姿多彩,几乎涉及人类的全部知识。而且永远不会令人失望。毛姆几乎阅读了所有经典哲学家的重要著作,固然有东西没法理解,还是读的趣味盎然。其中只有黑格尔一直使他厌烦,“我觉得他过于冗长曲折,不管论证什么总要兜个大圈子,实在使我难以忍受”。

  毛姆认为哲学家应该重视文体,哲学不仅是在对同行、攻读学位的大学生说话,也是在对作家、政治家、知识界说话,应该把自己的思想表达得通俗明了,以便使人理解。

  这一部分的最后一篇,毛姆谈到了他理解的真、善、美。真善美就像人生大沙漠上的绿洲,使生活具有意义,人将在那里得到安宁。而在现实中,人为了虚荣、安乐和利益,总是不顾“真”的。美是个句号。毛姆认为如果一切已经达到尽善尽美,就如同登上高山的峰巅,可以做的事情就是爬下来,所以最好不要达到完美。关于善,毛姆认为善比爱更伟大,不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失去其欢愉。也许,我们从善里找不到人生的缘由,也找不到对人生的解释,但可以找到某种安慰。善从正确的行为中来,我们每个人有时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明知自己的做法不会带来幸福,但还是那样做了,因为我们认为那是正确的。

  毛姆把这些我心目中伟大的作者拉下了神坛。以前总认为,伟大作品背后的作者一定也是伟大的,拥有伟大的灵魂和高尚的品德。其实他们中间的一些人不仅不伟大,还是有着不少恶习的人。如何看待这种作者和作品的落差呢?又如何去阅读他们的作品?毛姆说,小说家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局限,世界上没有一本书是十全十美的,它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缺陷,就如白璧微瑕,很难做到尽善尽美。作者也是一样吧,没有完美的人,也没有完美的作者,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天才又更有其独特的复杂性。作者的不伟大无损于他们作品的伟大,如同毛姆所说,我只专心享受他们带给我的伟大作品就行了。

  最后,想读的书又增加了好几本,巴尔扎克、莫泊桑、契诃夫……抓紧时间读吧。

  《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九):《毛姆读书随笔》读书随笔

  好喜欢毛姆,读的过程中,就觉得有趣、有益、轻松,觉得心里都有所期待了,开心。喜欢毛姆是从大学毕业前的《刀锋》开始,再到之后的《月亮和六便士》。因为喜欢所以深受其影响,因为深受其影响所以更喜欢,甚至一度觉得受到了“不好”的影响。因为小说中主人公都追求绝对的自由,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过得那么随心随意,毫不犹豫放弃世人的看法,鄙视世俗所谓的成功,而这正是大多数人想做却终身不能做到的。

  本书写了关于读书、名家与名作,以及哲学与人生三部分。其中谈到了对读书、小说的看法,毛姆大叔读书推崇读名著、养成读书习惯,读书就是为了享受,从中获得乐趣和教益,相信很多爱书之人都会感同身受。

  毛姆大叔还谈到了小说的各种叙述方式,这些叙述方式的优缺点。自己对好小说的看法,好小说要主题有趣、反映较普遍的人性、引起读者持久兴趣、人物要有个性、文笔要简洁、故事合情合理且引人入胜。

  本书最有趣的是关于作家以及他们的小说。作家像普通人一样,形形色色,有长得好看的,也长得丑的;有家境贫寒的,也有出生贵族的;有心怀博爱的,也有自私刻薄好赌的…加上毛姆时而幽默的语言,非常有趣。(在书中毛姆前后写到最好的小说是《战争与和平》和《卡拉马佐夫兄弟》,所以到底是哪部呢!)

  关于哲学与人生,毛姆是看过很多书也思考了很多,这也从《刀锋》中拉里可以看出。但本书这部分其实并不突出,也许就像他所说“我兜了一大圈,发现的仍然是人人熟知的东西”。

  本书结尾处毛姆引用路易斯·德·莱昂修士的“美好之人生,不外乎个人顺其性情,做好分类之事。”,生活一直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毛姆读书随笔》读后感(十):毛姆之所以为毛姆

  毛姆是我读过的作家中,为数不多的会讲故事的人,也正是因为他太会讲故事,所以他始终不能变得很深刻,无法跻身于一流作家之列,但是在二流作家中,他绝对排名榜首。

  作为毛姆的读书笔记,你会找到他小说之所以是这样形态而不是那种形态的原因。如果你熟悉毛姆的小说,你会发现他独爱采用一种第一人称有限叙事的手法,这是他从麦尔维尔的《白鲸》中所学到的手法:”作者用第一人称讲述故事,但他并不是主人公,他讲的不是自己的故事。他是故事中的一个人物,和其他人物或多或少保持着联系。他并不决定情节,而是作为其他人物的知己朋友。仲裁者或者旁观者产生作用“。我最爱的《刀锋》,就是这么一部作品。同样地,这样的手法创造出来的小说的确好看,比如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以及艾米丽的《呼啸山庄》等。

  另外,毛姆坦诚地可怕,他说自己阅读小说就是为了乐趣,而这种乐趣在于小说具有让读者阅读下去的冲动,这是他判断小说优劣的一个标准。因为有这样的判断标准,所以他一直这么要求自己。毛姆是会讲故事的作家,不仅在于他采用了一种最适合讲故事的模式,还在于他对自己故事的精雕细琢。他的小说,总让人不停追问然后呢,然后呢,然后就一口气读完,大呼过瘾。

  但是,正由于毛姆的精力都在于小说的创造中,所以他的随笔水平真的不能与小说相比,这是我看完另外一本《客厅里的绅士》得出的结论。据说,毛姆是在法国长大,英语不是很熟练,所以在并不缺乏语言大师的英语文学世界中,毛姆并不能算上一流作家,但是故事讲得好的特点使得毛姆的译作往往很好看。因为译作者自己本身就是文字大师,有好的故事作支撑,稍微润色就能成为又好看又好读的作品。我想,毛姆之所以为毛姆,大概也是如此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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